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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首相特蕾莎-梅周二在倫敦向立法者表示,英國脫歐后新的貿(mào)易協(xié)定可能在脫歐程序正式開始后18月才執(zhí)行,而退歐的協(xié)議最早也要在明年3月才能簽訂。她同時表示,其他歐盟領導人希望手續(xù)盡快完成,以便在2019年議會選舉之前得到歐洲議會的批準。
“與每一次國際談判一樣,這次和歐盟的談判充滿了挑戰(zhàn)性的”,特蕾莎-梅告訴英國議會聯(lián)絡委員會, “但歐盟領導人的亦希望我們能夠有條不紊地完成脫歐事宜“,她說道,“退歐的進程可能不超過18個月。”
由于下個月的法院裁決,梅可能面臨時間日程上的限制。 倫敦最高法院將決定總理是否有權自行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以正式啟動脫歐程序,抑或她必須首先征得立法者的同意才能啟動退歐程序。
如果特蕾莎-梅無法獲得自行啟動權,她將考慮推出一個短期議案,此議案必須由議會下議院和上議院通過,這很可能會延緩脫歐進程。 一旦里斯本第50條啟動,為期最多兩年的談判將正式開始,在談判結束時,即使沒有協(xié)議達成,英國也將合法離開歐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