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第一次北伐任命馬謖為先鋒官,馬謖卻違背諸葛亮的部署,而且聽不進參軍王平的勸告,結(jié)果造成街亭失守,諸葛亮不得已而唱空城計的嚴重后果。諸葛亮揮淚斬馬謖后,后悔自己沒有記取劉備的遺言,重用馬謖才鑄成大錯,立即給后主劉禪寫了一封信,檢討自己應(yīng)負主要責任,用人不當,治軍不嚴,懇請后主將自己連降三級,以示處罰,并要求將自己的嚴重錯誤向大臣們通報。諸葛亮這種執(zhí)法嚴明、嚴于律己的擔當精神一直被人們所稱道。 “諸葛一生唯謹慎”,馬謖長期工作在諸葛亮身邊,可能內(nèi)心早生非議,現(xiàn)在終于能表現(xiàn)一把給諸葛亮看看了,說不定還能活捉司馬懿呢。兵法上說“置之死地而后生”,韓信曾用這一招大破敵軍,既有理論又有例證,“將在外外君命有所不受嘛”。 馬謖的個人英雄主意演砸了,砍頭的后果在等著他,連萬分之一的僥幸也不存在。然而他既沒有趁亂逃走也沒有投降敵人,而是乖乖回到諸葛亮身邊接受處罰,說到底這也算是一種擔當吧。 據(jù)《法制日報》(2013年2月8日)載,過去5年全國至少有742名廳局級落馬。這些高官們的所作所為不僅敗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額的經(jīng)濟損失。他們受到黨紀國法的懲處是天經(jīng)地義的。然而有不少落馬官員倚仗權(quán)勢胡作非為時膽子比馬謖大,承擔后果時卻丑態(tài)百出,毫無擔當。 蘇州市原副市長姜人杰受賄過億。當他得知自己可能被判死刑時大惑不解:“判我死刑?那別人搞的錢比我多好幾倍,怎么判?我要揭發(fā)。” 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案發(fā)后,他為了使法院認定的犯罪數(shù)額不超過1000萬元出爾反爾,把親筆供詞當場撕毀,還誣陷辦案人員刑訊逼供。 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為求生逢人便跪地求饒,哀求“放我一馬!”甚至說:“我是書法家,求你們不要殺我,我就留在這里免費給你們寫字,天天寫,每天給你們寫一幅。” 更無擔當?shù)氖恰鞍l(fā)現(xiàn)”并提拔這些“砸鍋”官員們的“伯樂”們,我們起碼沒從媒體報道中見到一例因下屬犯罪請求自貶三級的領(lǐng)導(dǎo)。也許這些落馬官員也是他們查辦的,他們還自以為有功呢。但那些犯罪官員造成的損失怎么辦呢?這種功過能相抵嗎? 2013年8月27日發(fā)表于《天津中老年時報》歲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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