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駕照“替人銷分”怎么處罰?
駕照吧
2016-08-30 15:42 駕駛員在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超過12分,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cè)诉€將接受強制學(xué)習(xí),考試合格之后,發(fā)還駕照。很多車主為了將扣分控制在12分之內(nèi),便花錢“買分”或者用他人的駕駛證“代扣分”。 為了整治駕照賣分的違法行為,新修訂的刑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 1,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第一次被處罰后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cè)私邮軝C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并從中牟取經(jīng)濟利益的,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同時,還要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且5年內(nèi)不得重考,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每位車主去窗口處理違法行時,都要在窗口被拍一張本人與駕駛證在一起的照片,確認違法行為系本人來處理的。 如果是非車主前來處理車輛違法行為,民警會按慣例進行盤問:與車主什么關(guān)系,為什么會開這輛車。同時告知其“若代人處罰,事后查證違法人不是你,這項違法行為將繼續(xù)被視作未處理”。 在這里希望廣大車主遵守交通法規(guī)安全行駛,用駕駛證替人銷分的違法行我們還是不要存在僥幸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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