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心中總有這樣的認識:同種文化只要看一個景點足矣。比如江浙的烏鎮(zhèn)、西塘、同里、周莊甚或沙家浜,都是吳文化,沒必要個個都走遍。桃花潭所在的涇縣與歙縣相距不遠,也可以歸為吳文化的子文化徽州文化中,文化上的差異并不大,如果不是奔著李白的名頭,或許我這一輩子都不會去桃花潭。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我是被李白騙去的。 想當(dāng)年,其實李白也是被汪倫騙去的。汪倫給李白寫信,邀請他到桃花潭一游。李白好歹一名士,而汪倫不過一縣令,況且還是一下臺縣令,保不住會被眼高的李白拒絕,于是汪倫祭出騙招:“先生好游乎?此處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飲乎?此處有萬家酒店”,完全是投李白所好。有一萬家酒店,那 “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的醉生夢死絕不成問題。等到李白費了一番鞍馬勞頓到達目的地后,汪倫才翻出底牌:“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無十里桃花。萬家者,開酒店的主人姓萬,并非有萬家酒店?!蓖魝惿钪伦斓闹匾?,好吃好喝好玩伺候著,自投羅網(wǎng)的李白只能大笑認栽,誰讓自己貪心呢。
汪倫雖然小騙了李白一把,出血卻毫不含糊,他送李白以重禮:名馬八匹、官錦十緞,這個禮數(shù)換了春秋時期只能用于諸侯,用在李白身上絕對是僭越的。得了便宜的李白也賣起了乖,立馬賦詩一首:“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一般的解釋為桃花潭水縱然有千尺之深,卻遠遠比不上汪倫送我的情意。送君千里,終有一別,汪倫情意再深,也沒見李白再去拜訪。顯見李白是淺薄的,人道“君子之交淡如水”,而受了重賄的李白便嘴上跑馬吹捧汪倫,看起來朋友情誼真切,實際上充滿了銅臭。如果沒有重賄,李白還能這么肉麻嗎?有人統(tǒng)計過,李白的文章,應(yīng)用文居多,主要就兩類:一類是替寺廟寫的,一類是應(yīng)地方官之邀寫的。為寺廟寫文章,無非僧人出得起高額潤筆費;為官員寫,圖個相互照應(yīng)。這次為下臺干部汪倫寫,則是汪倫讓他吃好玩好而且有重賄。李白的這首詩,騙了汪倫,也騙了廣大白粉。
汪倫投入的產(chǎn)出是雙程的,短期效應(yīng)是他結(jié)交了一個名人,為自己留下美名;長線效果則是千年后他為當(dāng)?shù)卦炀土艘粋€旅游景點,催生一處無煙產(chǎn)業(yè),惠及后人。 汪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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