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保安因嫖資殺死倆女子 曾因故意殺人被判死緩 36年前,合肥蜀山區(qū)一小區(qū)保安沈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死緩,在7年前刑滿釋放。出獄不到一年,沈某又因涉嫌先后殺害2名女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20日,沈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將于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 36年前,合肥蜀山區(qū)一小區(qū)保安沈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判處死緩,在7年前刑滿釋放。出獄不到一年,沈某又因涉嫌先后殺害2名女子,被警方刑事拘留。3月20日,沈某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將于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現(xiàn)年61歲的沈某,安徽合肥人,初中文化程度,原是合肥蜀山區(qū)一小區(qū)保安。曾因犯故意殺人罪于1979年12月14日被合肥中院判處死緩,2008年1月25日刑滿釋放。 據(jù)檢察機關指控,2008年12月,沈某在五里廟家具城附近與被害人吳某結識。2009年1月21日,沈某讓吳某來到其當時的出租房過夜,并承諾支付1000元嫖資,吳某同意。二人發(fā)生關系后,因嫖資支付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沈某懷恨在心,趁吳某側身睡覺之時,用鐵錘擊打吳某頭部將其殺死,后分尸、煮尸并將分尸骨拋撒至蜀山區(qū)井岡鎮(zhèn)某村沈某院內廁所,毀滅罪證。 五年后,被告人沈某又涉嫌對另外一名女子“下手”。2014年3月,沈某與被害人倪某通過合肥市某婚介所結識,交往過程中,沈某對倪某向其索要錢財懷恨在心,欲殺死倪某。 2014年3月12日,沈某以給倪某3000元為由,將倪某騙至其位于蜀山區(qū)井岡鎮(zhèn)某住處。二人發(fā)生關系后,沈某趁倪某不備,用事先準備好的鐵錘擊打倪某頭部,致其死亡。后沈某分尸并在其住處南面的院內對尸體進行焚燒、毀滅罪證。 檢方認為,被告人沈某非法故意剝奪二人生命,情節(jié)特別嚴重,手段極為殘忍,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月20日,本案將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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