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十七年春,齊人執(zhí)鄭詹,鄭不朝也。 夏,遂1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 【譯文】十七年春,齊國人抓住鄭詹,這是因為鄭國不朝見齊國。 夏,遂國的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設宴招待齊國在遂國駐守的將領,喝醉酒后殺死他們,齊國人將此四族人全部殲滅。 【說明】本篇所記之事發(fā)生在公元前677年,周釐王五年期間。主要記述了兩件事,一是齊、鄭產(chǎn)生矛盾。二是遂國四族人謀殺齊國駐軍將領,齊國人因此全殲此四族人。 —————————————————— 【注釋】1.遂:(suì歲)古國名。媯姓,舜的后裔。春秋時(公元前681年)被齊國所滅。故地在今山東省寧陽縣西北?!蹲髠鳌でf公十三年》:“十三年春,會于北杏,以平宋亂,遂人不至?!?/sp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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