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鬧并不是現(xiàn)在才有的專利,從史書的記載來看,此惡行早在漢代就有了…… 提起淳于意,學中醫(yī)的人應(yīng)該都很熟悉,他是西漢初年漢文帝時的著名醫(yī)家,以至于司馬遷的《史記》都曾為他專門立傳。淳于意自幼苦讀,鐘愛醫(yī)籍,少即學以致用為人治病,名譽一方。因其博學而后來為官,做了齊國的太倉令,故《史記》稱其為“倉公”。淳于意不愿意也不擅長與官來往及官場奉迎,不久便棄官為醫(yī)了。可就是這樣一位德藝雙馨的大醫(yī)也曾經(jīng)歷了一次“醫(yī)鬧”,并差一點就毀了他的一生…… 一次,一位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前去醫(yī)治。那病人服藥后病情未見好轉(zhuǎn),又恰逢淳于意期間外出未得及時趕回,故不幾日那病人便死去。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是淳于意錯治了病才導致病人死亡的。當?shù)毓倮羰苌倘速V賂,輕率便判處淳于意“肉刑”,并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肉刑”是產(chǎn)生于夏商、盛行于春秋戰(zhàn)國及秦漢時的一種野蠻酷刑,通常有四種:一為黥刑(臉上刺字),二為劓刑(割鼻子),三為刖刑(跺腳),四為宮刑(割掉男人的生殖器,司馬遷受的就是宮刑)。在那個講究中華傳統(tǒng)孝道“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的年代,此四種“肉刑”對一個男人的摧殘與折磨程度是可想而知的!受刑人不但要忍受精神上的恥辱,還得背負道德上的不孝。 被判“肉刑”的淳于意難耐此奇恥大辱與痛苦折磨,精神幾近崩潰。淳于意一生無子,膝下只有五個女兒。見父大難無助,小女兒淳于緹縈果斷挺身而出,愿隨父共赴長安受刑。到長安后,弱小女孩淳于緹縈給漢文帝寫了一封信,其中有一段非常感人的話這樣寫到:“妾父為吏齊中,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復生而刑者不可復續(xù),雖欲改過自新,其道莫由,終不可得。妾愿入身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這段話感人肺腑,大意是:我父親在齊地做官,廉潔奉公,今天犯法而受“肉刑”,我深知死者不能復生而受刑人也沒有改過自新的機會……我愿意賣身為官家奴婢來替父贖罪,使父親免受“肉刑”且能有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漢文帝讀此信后大為感動,遂下詔書:“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無由也,朕甚憐之……其除肉刑?!睗h文帝下詔說:犯人還沒有勞教就受酷刑,連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沒有,我對此很憐憫,決定從此廢除“肉刑”! 這就是被載入史冊而流傳千古之“緹縈救父”的故事。發(fā)生了“醫(yī)鬧”,無助的小女孩救了自己的父親;而漢文帝雖然沒有打擊“醫(yī)鬧”,但卻因這個小女孩廢除了一部惡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