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號,市民曾先生遇到一件很離奇的事:當天聯(lián)系朋友的時候,被朋友用微信告知,他的電話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曾先生很納悶,自己沒關機??!難道手機出什么毛???緊接著,曾先生發(fā)現(xiàn),事情絕不是電話打不通那么簡單。那,到底出什么事了呢? 22號下午5點多,曾先生從朋友那得知自己手機出現(xiàn)異常后,就拿自己試撥,發(fā)現(xiàn)手機確實打不出去。剛開始,他以為是手機中毒了,第二天就去營業(yè)廳查詢,發(fā)現(xiàn)自己的手機并沒有問題,而是有人涉嫌偽造他的身份證,在沙塘的一個營業(yè)廳掛失了他的手機卡,并補辦了一張新的“手機卡”。 曾先生/身份證原件在我手上*我的身份證是沒有遺失過的 得知手機被“補卡”后,曾先生立即登錄自己的支付寶進行查看,在查詢綁定支付寶的銀行賬號時,讓他又冒了一身冷汗。 曾先生/就發(fā)現(xiàn)里面的錢沒了 多少錢 大概三萬四左右 全部都被取走了 對 它是分批的 發(fā)現(xiàn)這個問題之后 我緊接著就打電話給支付寶了*打過去那邊就跟我說了 你今天大概是有9筆交易的 9筆是被轉走的 曾先生說,除了綁定支付寶的那張銀行卡里的錢被轉走了,沒有綁定支付寶的另外一張銀行卡里的錢,也通過支付寶轉走了,加起來一共將近5萬塊,這些錢都被轉賬到了一個叫“徐松”的人個人賬戶上,而這個人,曾先生并不認識。曾先生立即報了警。 曾先生覺得,自己的手機卡,被別人輕易“補辦”,是通信運營公司的工作人員沒有認真核查身份信息導致的。 曾先生/他們對顧客的回答 訴求還好 沒有一個正面的對待 什么都是通過電話*我損失我不敢說全部由它承擔 但是這個責任肯定是要負的 那,事情是不是像曾先生說的這樣?記者去到曾先生所說的這家營業(yè)廳了解情況。 不好意思 我無可奉告 那通信運營公司是否要承擔曾先生的損失呢?我們咨詢了律師。律師說,如果通信運營公司在補卡的流程中,存在過錯,是應該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的。 廣西景耀律師事務所律師 王一辰/作為個人 在收集證據(jù)是比較困難一些的 但是*如果公安機關立案的話 通過他的技偵手段 和他的偵查手段 取得的證據(jù)會快速一些 和準確一些 還有真實上面是比較合適的 如果是以后提起民事訴訟的話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調取這些證據(jù)做為輔助證據(jù)使用的話 便于查清事實 所以說希望他等待下 在這也提醒習慣用網(wǎng)絡支付工具的市民朋友,在將手機卡號與支付工具進行綁定的時候,應該對綁定支付工具進行額度限制,或者多設“門檻”,別讓、少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