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石嘴山出租車打表計費是按照石嘴山市發(fā)改委《關(guān)于調(diào)整石嘴山市出租車汽車運價的通知》執(zhí)行的(2012年8月20日起執(zhí)行),打表計費需要綜合出租車行駛里程、排氣量、拉載乘客是否產(chǎn)生等候時間和空駛行為等因素進行核算。具體計費方式為:
1、出租車行駛3公里內(nèi)(含3公里),卡表計費方式為:基價里程費+等候費(如產(chǎn)生該費用)。
基價里程費:出租車在3公里基價里程內(nèi)(含3公里),白天(6:00—22:00)起步價為5元,夜間 (22:00—次日6:00) 起步價為6元。
等候費:出租車根據(jù)乘客要求停車等候或行駛途中由于交通擁堵、紅燈等原因造成車輛在車速低于12公里/小時的停止及行駛狀態(tài)下的累加等候時間產(chǎn)生的費用。出租車計費表對等候費實行自動計時,每等候3分鐘按1公里租價費收費。
租價費(也叫車公里租價費)標準為:排氣量小于1.3升的出租車白天1.2元/公里,夜間為1.4元/公里;排氣量1.3升至2.0升的出租車白天1.4元/公里,夜間為1.6元/公里;排氣量大于2.0升的出租車白天1.60元/公里,夜間為1.8元/公里。
2、出租車行駛超出3公里且不超出6公里,卡表計費方式為:基價里程費+等候費(如產(chǎn)生該費用)+車公里租價費。
3、出租車行駛超出6公里,卡表計費方式為:基價里程費+等候費(如產(chǎn)生該費用)+車公里租價費+單程空駛費。
單程空駛費標準為:6公里之內(nèi)不收費(含6公里),超過6公里加收50%的空駛費。
以石嘴山市絕大多數(shù)排氣量在1.3升至2.0升的出租車為例,如乘客白天打車里程在10公里(出租車拉載乘客期間產(chǎn)生4分鐘等候費),出租車行駛至乘客打表目的地時,卡表計算費用為基價里程費(起步3公里:5元)+等候費(等候4分鐘:1.4元)+車公里租價費(第4到6公里:1.4元/公里×3公里=4.2元)+單程空駛費(第7公里到10公里:1.4元/公里×150%×4公里=8.4元),乘客打車應(yīng)付費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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