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詩歌語言的造型功能苗雨時 一切藝術(shù)的共同特征就是形象化,而它們所創(chuàng)造的形象又多是生活的幻象。但由于塑造藝術(shù)形象的方式和使用的材料不同,不同藝術(shù)種類的形象也就有了明顯的差異性。詩歌的造型不同于繪畫、舞蹈和雕塑,它不使用色彩、線條、人體動作和物質(zhì)材料,而主要使用語言符號,因此,詩的形象不具有直觀性和直接性的品格,而具有很強的間接性。語言本來是抽象的、概括的,但因為詞語的共義性,作為傳遞信息的符號,除了傳達概念之外,也能傳達生活的表象。語言的這種獨特的表現(xiàn)性所創(chuàng)造的形象,雖然是間接的,但是它是從心靈發(fā)出的,所以也能作用于讀者的知覺和想象。 蘇珊·朗格曾說: 詩歌語言的象似性。詩歌語言的能指本身是一個物象或表現(xiàn)一種物象,這樣就造成了詩歌的意象為語象。特別是中國的文字 以上兩點,使詩歌語言超越了一般語言的媒介性質(zhì),而有一種獨立成象的品格。正如特倫斯·霍克斯在研究詩歌語言的特點時所說的:“語言藝術(shù)在方式上不是指稱性的,它的功能不是作為透明的‘窗戶’,讀者借此而遇見詩歌的主題。它的方式是自我指稱的”。在詩歌中,語言總是與意象聯(lián)系在一起,言在、象在、情在。詩歌意象總是語言意象。例如,賀敬之的《桂林山水歌): 這里“山”“水”的意象,由于和“神”、“仙”、“情”、“夢”聯(lián)系在一起,就不再是實在的,而是虛幻的了。這虛幻的“山”“水”只存在于語言之中。 詩歌語言的個性化知覺。詩人在詩歌中所抒發(fā)的感情,總是獨特的具體的,或者說是個性化的,要把它表達出來,訴諸于語言,就必須捕捉與其相適應(yīng)的詞語,這詞語也應(yīng)該是個性化的。每一個詞語,不僅有它的字面意義,而且也有它的心理涵義,字面意義是言語對事物的命名,心理涵義是言語對主體的表現(xiàn)。或者說,字面意義即一個詞語的“語義”;心理涵義即言語主體對這一詞語的藝術(shù)知覺或“語感”。詩人的對語言的藝術(shù)知覺和語感,為了表達某種特殊感情的需要,它也存在著顯著的個性差異性。詞語的字面意義,只是為詩歌語言提供了類的屬性,而個性化的知覺語言,則被賦予了獨特的形象化、情緒化、意向化的色彩。 例如,同樣是“草”,不管在那里出現(xiàn),人們不會認為是“花”或“樹”,草就是草,但是在不同的詩人的筆下,它的涵義就千變?nèi)f化了。有: 如果說,語義是語言對事物的本質(zhì)的抽象化概括,那么語感涵義,則是語言對于事物具體形象的概括,而這種概括又是和詩人自我感受的特殊性結(jié)合在一起的。因此,同為青草,卻有各不相同的姿態(tài)。詩歌語言的創(chuàng)造性,也就體現(xiàn)在具有個性的“語感”的運用中。 詩歌語言的低度抽象。任何詞語都是抽象,但抽象的程度不同,有高度抽象也有低度抽象。因為抽象的基礎(chǔ)是表象,表象的重復(fù)和積累而上升為概念,但概念與表象的距離不同,高度抽象的概念,距離較遠,如一些科學(xué)上的用語,低度抽象的概念距離較近,它還帶有若干感性特征。正是這類語言成為創(chuàng)造詩歌形象的重要手段。試對比兩首詩: 黃庭堅并不是沒寫過好詩,但這首詩卻違背詩歌的創(chuàng)作規(guī)律,“以議論為詩”。其大意是:周成王小心翼翼,類似文王、武王,是個好皇帝,他的大臣周公、召公雖有意見不同,但并不妨礙他秉公辦事。我們現(xiàn)在用人要“至公”,不要看他是不是出于我的門下。詩的意思還可以,但全是說理,全是議論,沒有一點形象感。這恐怕是由于它使用的多是一些高度抽象的概念。也就是毛澤東所說的:“宋人多數(shù)不懂詩是用形象思維的,一反唐人規(guī)律,所以昧同嚼蠟?!倍拙右椎脑?,則用較為具體的語言,繪聲繪色,狀景抒情,因此給人一種真切的畫面感。 在現(xiàn)代詩創(chuàng)作中,也有一種強調(diào)描述語象的要求。本世紀(jì)初的意象派強調(diào)“直接處理無論主觀的或客觀的‘事物’”’,強調(diào)“視覺上具體……阻止滑到抽象過程中去”。新時期以來,我國“新生代”的詩歌,運用“生活流”的手法,也有此種傾向。還是舉一個外國詩的例子——威廉斯的《巨大的數(shù)字》: 詩人用非常具體的抽象化極低的語言,來描繪他所見到的情景,使讀者感受到了一個十分具體的場面。特別妙的是他強調(diào)指出了“數(shù)字5”,這一具體數(shù)字,把救火車一般程度已經(jīng)非常低的情況再降低,降低到了個別性。這樣,語言的形象性就觸發(fā)了我們生活的深層感應(yī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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