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學的基本概念
五絕:邏輯 邏輯西來語,原名作理則。 我思則我在,說理有抉擇。
五絕:思維推理 邏輯本譯音,思維斷偽真。 內涵頗奧妙,推理是靈魂。
七絕:歸納與演繹 思維規(guī)律內涵深,邏輯通則必遵循。 歸納法則須證偽,科學演繹創(chuàng)新真。 邏輯學含義 (1)客觀事物的規(guī)律; (2)思維的規(guī)律與規(guī)則; (3)邏輯學; (4)某種特殊的理論、觀點與方法。 思維 思維是認識的理性階段,在這個階段,人們在感性認識的基礎上,形成概念,并用其構成判斷(命題)、推理和論證。 思維有三種類型:概念、命題、推理。 思維的主要特點: (1)
思維的概括性,是指思維能反映事物共有的本質屬性; (2)
思維的間接性,是指思維能夠在以有知識的基礎上,認識那些僅憑感性認識不能或難以真正認識的事物。 思維和語言 思維是通過語言實現(xiàn)的,作為思維類型的概念、判斷(命題)、 推理必須依靠相應的語言單位才能表達交流。同時,語言也離不開思維,沒有思維也就沒有語言。語言包括自然語言和人工語言。 邏輯學的研究對象 狹義邏輯是研究推理形式的科學。 廣義邏輯是研究思維形式及其規(guī)律以及邏輯方法的科學。 思維包括內容和形式,當事物及其性質、關系、規(guī)律反映在思維之中,就構成了思維的內容。思維形式,即思維邏輯形式,是指抽象掉具體內容之后所具有的共同結構。 不同思維內容可以有相同的思維形式,邏輯學的重點是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任何邏輯形式都由邏輯常項和邏輯變項組成,前者是指邏輯形式中不隨思維內容變化而變化的部分,體現(xiàn)了邏輯形式的本質特征,是區(qū)分不同種類邏輯形式的唯一依據;后者是指邏輯形式中可變的部分。 推理 邏輯學是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其主體是推理形式。邏輯學對詞項、命題的研究,都是服務于推理的研究。 推理是從一個或多個已知命題得出一個新命題的思維過程,所得出的新命題叫結論,據以得出結論的命題叫前提。 推理包括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前者包括演繹推理和完全歸納推理,后者包括不完全歸納推理和類比推理。 推理的有效性 演繹推理的有效性:在一個演繹推理中,當所有前提為真時,其結論必然為真。這類推理稱為形式正確的推理,又稱為有效的推理。 所有M是P,所有S是M,所以,所有S是P 正確推理只需要一個條件:推理符合規(guī)則,也就是推理形式正確,而與前提的真實性無關。 歸納推理的有效性:(不完全)歸納推理具有或然性,也就是說,前提對結論只有一定強度的支持,當前提為真,結論有可能是假的。歸納推理前提斷定的越接近結論斷定的范圍,對結論的支持強度就越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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