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仗是對聯(lián)的靈魂、精髓。歷來的對聯(lián)撰寫人莫不在“不以詞害義”的前提下,盡量追求對仗之工整。凡能達到此目的之方法,因而無不采用之。借對法系其中常見之一種,可分借義對與借音對,現(xiàn)談談用之較多的借義對。 借義對常被簡稱為借對,約起自六朝。 以被天爵; “爵”本為爵祿之“爵”,但可通雀,故借之與“龍”為動物相成時。由此可知,借對法能使不能相對之詞轉化為工對。律詩是講求對仗的,既有能為寬工轉化之借對法,當予承襲而廣為應用。如: 少年曾任俠; 借氣節(jié)之“節(jié)”為年節(jié)之“節(jié)”與“年”對。 不合時宜,唯有朝云能識我; “朝云”(蘇軾之妾)系專用名詞,用指亡妾,卻借為普通名詞——早晨的云彩——而與“暮雨”相對成工。 以上所用借對之方法均為最簡單者,系單純借對。另有兩種借對方法較為復雜者,為更容借對與復合借對,分述于下: 更容借對起于律詩,系先將須為借對之復詞(更容借對不用于單詞)施行一部分切除術,然后使其參加對仗。如: 師事黃公千載后; “黃公”系“黃石公”(漢時隱士)去“石”而成。借對之前系先用“整形手術”,故稱為更容借對。對聯(lián)用此法者如: 生經(jīng)白刃頭方貴; “黃花”系黃花崗截除“崗”字,扮成黃色的花,而與“白刃”相對成工。 復合借對系在采用借對之同時并用結構同化法,使對偶句兩邊之語法結構相稱,否則不能達到借對之目的。如: 好句不妨燈下草; 上聯(lián)本是“不妨燈下草好句”,現(xiàn)將賓語倒裝而使“草”“花”相對,非但能使兩邊之結構相稱,而又可將起草之“草”(動詞)借為花草之“草”(名詞),與“花”相對成工。 以上幾例中,借時只存在于對偶句之一方,為單借對。以下一例中,借對并存于對偶句之兩方,為雙借對。 定論蓋棺,總為才名辜馬謖; (注:馬謖,三國人,因貽誤軍機被孔明所殺。羊曇,晉人謝玄之甥,二人交好頗甚?!榜R”“羊”為姓氏,但又皆能借為牲畜。) 借對法——借義對為詩詞對聯(lián)之對仗提供了一條寬工轉化之途徑,可將不能相對之詞語變成能相對者,從而使撰聯(lián)人獲得更多的自由。另外,在對聯(lián)的傳抄稿中,每多錯誤,如能熟悉借對法,則不難據(jù)理校正,否則只知依樣畫葫蘆。屢見將袁克定代小鳳仙挽蔡鍔聯(lián)“燕支”誤作“胭脂”,即是因“燕支”即胭脂,音義全同。但“燕”可借為燕子之“燕”,能與“鵬”相對,“支”可通“肢”,能與“翼”相對。如作“胭脂”,則不能于“鵬翼”相對。 作者:陸偉廉 錄校制作:惡人谷珠樓 版本:終校版 轉貼請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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