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間行駛 夜間行駛,即在夜間條件下,正確使用燈光,觀察和判斷道路條件與交通情況,確保車輛安全通行,如圖5-52所示。主要考核駕駛人夜間行車時燈光的使用能力,強調安全意識和文明行車。 (1)燈光與車速的關系 一般來說,如果車道上有路燈且照明良好,應使用近光燈。如果車道上沒有路燈或照明條件差:當車速低于30公里l’J、時,使用近光燈;當車速高于30公里/小時,則使用遠光燈,如圖5-53所示。 (2)燈光與路況的關系 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線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交替變換遠、近光燈,提醒對面來車或行人注意,如圖5-54所示。 3)燈光與行車狀態(tài)的關系 ①若同方向近距離跟車,應使用近光燈,并保持較大的縱向安全距離,如圖5-55所示。 ②若夜間會車,當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內時,應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如對面來車在相距150米以內沒有關閉遠光燈,則可交替變換遠、近光燈提醒對方。如對面來車仍然不改用近光燈,應及時減速或停車讓行,如圖5-56所示。 ③若夜間超車,應提前開啟左轉向燈。確認安全后,逐漸向左變更車道,并連續(xù)變換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車輛。當確定被超車輛讓路時,加速超越。然后在不影響被超車輛正常行駛的前提下,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如圖5-57所示。 技巧點撥: 夜間行車應隨時注意路況的變化,并采取合理的應對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①若燈光投射距離由遠而近,表明車輛駛近上坡道,如圖5-58所示。或是到達起伏坡道的低谷地段,或是抵達轉彎一側有山體的區(qū)域。 ②若燈光投射距離由近而遠,表明車輛駛入下坡道,如圖5-59所示?;蚴怯蓮澋肋M入直線道,或是由下坡路駛入平路。 ③若燈光離開路面,表明前方可能是急彎、大坑或上坡車已行駛到坡頂,如圖5一60所示。 評判標準 ①不能正確開啟燈光,不合格。 ②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③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不合格。 ④會車時不按規(guī)定使用燈光,不合格。 ⑤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⑥超車時未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不合格。 ⑦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不合格。 ⑧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不合格。 ⑨進人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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