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方劑制定過程中應遵循的規(guī)律及原則
在臨床實踐中,經(jīng)過詳細診斷,正確辨證,確立治法,到最后遣方用藥,我們一般有兩種選擇:一是選用現(xiàn)有的成方;二是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新方劑。選用成方是方劑的使用問題,而制定新方是方劑的制定問題?,F(xiàn)在首先來討論方劑制定過程中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1“依法統(tǒng)方”原則 “方從法出,法隨證立”,中醫(yī)證法方藥之間存在著高度的內(nèi)在統(tǒng)一性和極為密切的邏輯關系。一般來說,在診斷時運用中醫(yī)理論確定主證,完成“辨證“以后,就要進行“論治”。論治首先是“立法”(確定用何種治法),然后要根據(jù)立法的要求來遣方用藥。前人把種方法稱做“依法統(tǒng)方”。可見方劑是在立法的基礎上制定的,離開立法的方劑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根之木,遣方用藥就無從談起。歷代醫(yī)家經(jīng)過長期的臨床實踐,創(chuàng)立了一些基本治法.如汗、吐、下、補、清等。又根據(jù)具體情況衍化出許多具體的治法。例如汗法中有辛溫發(fā)汗、辛涼發(fā)汗、滋陰發(fā)汗等;下法中有急下、緩下、潤下等;補法有峻補、緩補、溫補、涼補、補心、補肺、補脾、補腎……,此不詳舉。而且,還可以將各法互相配合,靈活運用,可以說治病之法變化無窮。由此也衍生出了眾多的方劑來適應復雜的臨床癥候。因此,方劑的制定,必須以立法為基礎。 1.2“君臣佐使”原則 在辨證審因,確立治法以后,就要根據(jù)病情,選擇合適的藥物,酌定劑量,按照一定的組方原則配伍組合成方劑。重要的是在具體制定方劑的過程中,一定要遵循君臣佐使的制方原則。因為方劑的組成決不是機械的藥物堆砌或簡單的藥效相加?!端貑?至真要大論》指出“主病之謂君,佐君之謂臣,應臣之謂使”。首先確定了“君臣佐使”的方劑制定原則。 張仲景《傷寒雜病論》中的314首方劑,約三分之二體現(xiàn)了這一組方原則。后世《千金要方》和《外臺秘要》中諸多有效方劑的組成也都配伍嚴謹,主從有序,大都遵從或符合“君臣佐使”這一制方原則。現(xiàn)在,隨著方劑實驗研究的深入,進一步揭示了“君臣佐使”組方原則的科學內(nèi)涵。當前各版本的《方劑學》教材,也均將“君臣佐使”作為方劑的組成原則,并將其上升到指導研究方劑配伍理論與方法的高度。可見“君臣佐使”是我們臨床組方選藥時必須遵守的基本原則。 應該指出,方劑一方面是以治法作為組方選藥的基礎,另一方面也是治法的具體體現(xiàn)。此外,方劑是由具體的藥物組成的,是對單味中藥的組合應用。因此,中醫(yī)的各項治則,如正治反治,標本緩急,以及中藥的性味歸經(jīng),升降浮沉等理論,應在方劑的具體制定過程中有所體現(xiàn)。 2臨床運用方劑時應注意的幾問題 在臨床實踐過程中,除了根據(jù)具體情況制定新方劑以外,多的情況下是選擇使用現(xiàn)有的方劑。 一般來講,前人的方劑皆為醫(yī)學理論精華和臨床寶貴經(jīng)驗密切結(jié)合的智慧結(jié)晶,是我們的寶貴財富。許多方劑組織嚴謹,配伍巧妙,直到今天依法使用仍有良效。在臨床運用時,我們不僅要選方恰當,而且也要進行適當?shù)淖兓?,以符合辨證論治的要求。重點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2.1方證合宜,“謹守病機” 中醫(yī)治療學的精髓是“辨證論治”。其具體內(nèi)容可概括為理、法、方、藥。理就是病理病機(也有人理解為“中醫(yī)理論”的),是立法的根據(jù)。治療疾病就是根據(jù)立法的要求來選擇合適的方劑。因此辨證是否準確,決定了立法的正確性;而法的確立也決定了選方是否恰當??梢姟袄怼必灤┓?、方、藥的始終。從另一個角度講,我們只有在精確理解了方劑的主治病證,治法依據(jù),藥物的配伍特點等“方義”的情況下,才能做到選方精當。也就是說,我們一方面要準確的辨證,另一方面要準確的選方。二者的結(jié)合方能體現(xiàn)“理”。因此,“謹守病機”,才能做到方證合宜,才能收到比較好的臨床效果。例如,對于“頭痛,發(fā)熱,惡寒,無汗,脈浮緊”,辨證為“風寒表實證”,從“辛溫解表”立法。而麻黃湯主治風寒表實,治法依據(jù)(或功效)就是辛溫解表。所以,選用麻黃湯正是方證相宜。而貫穿兩者的結(jié)合點,是“風寒束表”這一基本病機。 2.2隨證化裁,靈活變通 疾病的臨床表現(xiàn)是千變?nèi)f化的。同疾病,在不同階段會表現(xiàn)為不同的證。同時,患者體質(zhì)差異或其他疾病的影響,以及治療因素的干預等,也會使證的表現(xiàn)多樣化??梢哉f證的變化是無窮的。而相對來說,方劑的數(shù)量,尤其具體到某個醫(yī)生能掌握的方劑數(shù)量是有限的。以有限之“方”來對應無限之“證”,就很難做到方證相符了。因此,必需靈活化裁,以適應證的變化。只有這樣才可真正體現(xiàn)辨證論治的精神實質(zhì)。 至于變化的方法,不外乎藥味的增減變化,以及用量的調(diào)整,或者是劑型用法的改變。歷代醫(yī)家對此非常重視,提出“用藥之巧,莫過于加減”,“量乃漢方不傳之秘”等。我們認識到只有采取適當?shù)淖兓拍軐煌牟∽C,才能做到方證合宜,從而收到較好的治療效果。而變化的尺度就是“隨證化裁”,證同治同,證變方變。換句話說就是“有是證用是藥”。對此前人積累了豐富的經(jīng)驗,焦樹德教授將其歸納為“加、減、裁、采、穿、合、化”七法。(《方劑心得十講》)。不難理解,豐富的中藥學知識,是我們恰當?shù)幕梅絼┑幕A。應當將各種藥物的性味歸經(jīng),升降浮沉特性,以及配伍禁忌,毒副作用等了然于胸。 2.3審時度勢,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是中醫(yī)的基本治則。在臨床的遣方用藥上最能得到全面的體現(xiàn)。這是因為“遣方用藥”是辨證論治過程中采用的最終措施。反映或代表了辨證論治的結(jié)果。因此,因人、因時、因地制宜,根據(jù)季節(jié)、地區(qū)、以及人的體質(zhì),年齡等制定適宜的治療方法,選擇適當方劑,使用合適的藥物是我們臨床工作中應該恪守的原則。例如春夏季節(jié),陽氣升發(fā),人體腠理疏松開泄,即使患了外感風寒,亦不宜過用辛溫發(fā)散,以免開泄太過,耗傷氣陰;而秋冬季節(jié),陰盛陽衰,陽氣斂藏,腠理致密,此時若非大熱,應慎用寒涼,以防苦寒傷陽。三因制宜的實質(zhì)就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提醒我們認清矛盾的特殊性,從而知常達變,有效的解決問題。 2.4關于劑型選擇、煎服方法、飲食宜忌問題 無論是經(jīng)方還是時方,對于上述問題都有比較具體的要求。臨床用藥,除了最常用的湯劑以外,還有丸、散、膏、丹、酒等許多劑型。根據(jù)證情的變化,需要改變劑型時,處方時應適當增減藥物的用量。例如,生石決明、生赭石、生石膏一類質(zhì)重的藥物,在湯劑中往往用量較重,如將原方由湯劑改為丸劑時,則可適當減輕其用量。對于方劑的煎服方法,飲食宜忌,《傷寒論》中有很好的范例。如桂枝湯方后注云:“右五味,(口父)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適寒溫,服一升。服已須臾,啜熱稀粥一升余,以助藥力。溫覆令一時許,遍身(上執(zhí)下水)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離,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劑。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惡等物?!苯淮暮蔚仍敱M!可惜有很多臨床醫(yī)生作不到這一點。至于飲食宜忌問題也是常走兩種極端,要么什么都不忌,要么什么都忌。我親眼見過有個醫(yī)生讓患者忌口種類達 20種之多,未免強人所難。 我們一定要結(jié)合臨床實際,做到有的放矢,才不失醫(yī)療的基本準則。 3 臨床遣方用藥應用舉例 3.1瓜蔞薤白半夏湯治驗 患者,女,35歲。胸中滿悶,心痛徹背,上氣喘急,呼吸困難,大便不利,脈象沉滑,舌苔白膩。診斷:濁陰逆行,氣壅上焦,胸陽閉阻,升降不利。主以通陽瀉濁法,以瓜蔞薤白半夏湯加味治之,四劑而愈。瓜蔞實三錢,薤白二錢,法半夏二錢,枳實一錢半,杏仁泥二錢,桂枝一錢半,橘皮一錢,水煎服。(《蒲園醫(yī)案》) 按:胸痹心痛,責在胸中陽微,氣不宣暢,仲景以通陽為主,復其上焦之陽,則濁陰自降。 3.2血府逐瘀湯治驗 患者,男,42歲,司機。于1995—08一lO就診。自述失眠2年余,曾多處醫(yī)治,服用過安定片、五味子片、歸脾丸等藥,癥狀時輕時重。近1月來失眠加重,且睡后易醒,甚者徹夜不眠,煩躁,胸脅脹滿,食欲尚可,大小便正常。查:面色萎黃,眼眶膚色青暗,舌質(zhì)黯紅,苔白,脈弦澀。又細問其2年前因車禍受傷,傷愈后即見失眠之癥。診斷為失眠。屬中醫(yī)“不寐“范疇,其病機為氣滯血瘀,新血不得歸經(jīng),心神失養(yǎng)。治以理氣活血,養(yǎng)心安神。方選血府逐瘀湯加味。處方:桃仁10g,紅花10g,川芎10g,當歸10g,生地黃10g,赤芍10g,桔梗10g,枳殼10g,柴胡10g,黃芪30g,生龍齒(先煎)18g,白術10g,炒酸棗仁18g,遠志6g,甘草6g。水煎服,每日1劑。服3劑后,煩躁、胸脅脹滿明顯減輕,眼眶膚色轉(zhuǎn)淡,失眠有所改善。遂在原方中加茯神15g,連服15劑后病告痊愈。 按:失眠一癥,病因較多,但總是與心脾肝腎及陰血不足有關,而責之于瘀血者少。本例患者失眠得之于外傷,結(jié)合其癥狀故辯證為氣滯血瘀,心神失養(yǎng)。用血府逐瘀湯疏肝理氣,活血化瘀;加黃芪、白術益氣扶正;生龍齒、遠志、炒棗仁、茯神以安神,則血運氣行,心神得養(yǎng)而失眠向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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