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揚州地(專)區(qū) 1949年4月21日,揚州、泰州是兩個行政區(qū)。揚州專區(qū):轄揚州市和寶應、高郵、興化、溱潼、江都、儀征、六合縣等1市7縣。泰州專區(qū):轄泰州市和泰縣、泰興、靖江、東臺、臺北、海安、如皋縣等1市7縣。 1950年1月11日,原泰州專區(qū)的如皋、海安兩縣劃歸南通專區(qū),東臺、臺北兩縣劃歸鹽城專區(qū)。撤銷溱潼縣。同年2月6日,揚州專區(qū)與泰州專區(qū)合并為泰州專區(qū),下轄泰州、揚州兩市及泰縣、泰興、靖江、興化、高郵、寶應、儀征、六合、江都9縣。5月12日,泰州市與泰縣合并為泰縣。揚州市改為揚州縣。6月6日恢復泰州市,為專區(qū)轄市。8月8日,撤銷揚州縣建制,成立揚州市。歸蘇北人民行政公署直轄。 揚州地(專)區(qū) 1953年1月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成立,設揚州專區(qū)。原由蘇北人民行政公署直轄的揚州市,和原屬皖北滁縣專區(qū)的江浦縣劃入揚州專區(qū)。泰州專區(qū)在劃出如皋、海安2縣給南通專區(qū),劃出東臺、臺北(今大豐)2縣給鹽城專區(qū)以后與揚州專區(qū)合并。揚州專區(qū)轄揚州市、泰州市和泰興、泰縣、江都、儀征、六合、高郵、寶應、興化、靖江、江浦2市10縣,專署駐揚州市。 1954年,揚州、泰州2市改為省轄市。 1956年,3月由江都縣部分地區(qū)設置邗江縣(駐揚州市)。儀征、六合、江浦3縣劃歸鎮(zhèn)江專區(qū),后復劃回揚州專區(qū);原屬鎮(zhèn)江專區(qū)的揚中縣劃入揚州專區(qū),后復劃回鎮(zhèn)江專區(qū)。揚州專區(qū)轄11縣。 1958年,原由省直轄的揚州市劃歸揚州專署領導。撤銷邗江縣,并入揚州市。撤銷泰州市和泰縣,合并設立泰州縣。將江浦、六合2 縣交由南京市領導。揚州專區(qū)轄1市9縣。 1960年4月,以寶應縣的寶應湖西地區(qū)設立金湖縣(駐黎城鎮(zhèn))。揚州專區(qū)轄1市9縣。 1962年,原由南京市領導的六合、江浦2縣劃入揚州專區(qū)。撤銷泰州縣,恢復泰州市和泰縣。揚州市原邗江縣轄區(qū),復置邗江縣。以興化縣的塘港河以東地區(qū),設立興東縣(駐戴窯鎮(zhèn))。揚州專區(qū)轄2市13縣。 1964年,撤銷興東縣,并入興化縣。揚州專區(qū)轄2市12縣。 1966年,儀征、金湖、江浦、六合4縣劃歸六合專區(qū)。揚州專區(qū)轄2市8縣。 1970年,揚州專區(qū)改稱揚州地區(qū),專署駐揚州市,轄揚州、泰州2市及寶應、興化、高郵、泰興、泰縣、靖江、江都、邗江8縣。 1971年,原屬六合地區(qū)的儀征、六合2縣劃入揚州地區(qū),轄2市10縣。 1975年,六合縣劃歸南京市領導。揚州地區(qū)轄2市9縣。揚州地區(qū)的泰州市和興化、高郵、寶應、靖江、泰興、泰縣、江都、邗江、儀征共1市9縣歸揚州市領導。 揚州市 1983年,撤銷揚州地區(qū)和揚州市,設立地級揚州市。原揚州地區(qū)的泰州市和江都、邗江、泰縣、高郵、靖江、寶應、泰興、興化、儀征9個縣劃歸揚州市管轄。揚州市設廣陵區(qū)和郊區(qū)。揚州市共轄1市9縣2區(qū)。 1986年4月,撤銷儀征縣,設立儀征市。1987年12月,撤銷興化縣,設立興化市。1991年4月,撤銷高郵縣,設立高郵市。1992年9月,撤銷泰興縣,設立泰興市。1993年8月,撤銷靖江縣,設立靖江市。1994年4月,撤銷江都縣,設立江都市。1994年7月,撤銷泰縣,設立姜堰市。 1996年8月,泰州市升格為地級市,將揚州市代管的泰興、姜堰、靖江、興化4市劃由泰州市代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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