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法治社會,傳統(tǒng)的德治思想還有借鑒作用嗎?有人僅從字面上理解,認為法治與德治不能并存,對“以德治國”予以否定。這其實是一種誤解,與法治概念相對應的應該是人治而不是德治。古代社會提倡德治雖然有濃厚的人治色彩,但并非不講法治,而是強調不可一切斷之以法,主張加強教化,做到禮法并用,寬猛相濟。因此,在法治現(xiàn)代化過程中,古代德治思想不應被視為文化負資產。充分借鑒古代重視教化的優(yōu)良傳統(tǒng),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引領人們的生活,使大家自覺地遵守社會規(guī)范,“有恥且格”,可以減少和預防違法行為,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的法治現(xiàn)代化道路。 依法治國作為當前的基本國策,是在治國實踐中強調法律的權威性、嚴肅性,一切以法律為準繩,任何人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這實際上是就執(zhí)法過程而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有不受法律制約的特殊公民存在。 在社會治理問題上,中國古代很早就產生了德治思想,并形成德治傳統(tǒng),對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會的發(fā)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是寶貴的文化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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