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與受理 ?。ㄒ唬┮话?/span> 1、什么是起訴? 就是俗稱的“打官司”、“告狀”。當您合法的人身或財產權利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fā)生爭議時,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糾紛的一種方式。起訴分為民事起訴、刑事自訴和行政起訴。 2、民事官司、刑事自訴官司、行政官司有什么區(qū)別? ●民事官司俗稱“民告民”,是發(fā)生在老百姓之間的人身或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 ●刑事自訴也是“民告民”,指他人侵害您合法的人身或財產權利已構成犯罪,根據法律規(guī)定,可以不經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處理,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追究他人的刑事責任。 ●行政官司俗稱“民告官”,如果您認為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或者行政機關應該做的事情沒有做或者沒做好,您起訴行政機關就是打行政官司。 ?。ǘ┟袷?/span> 3、打民事官司有什么要求? 打民事官司要同時符合四個條件: ●是您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fā)生爭議; ●能確定告誰; ●要說明三件事情: √想要解決什么問題(訴訟請求); √依據的事實是什么; √相應的理由是什么; ●打的是民事官司,受理訴訟的法院有權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ㄒ唬┰媸桥c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ㄈ┯芯唧w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ㄋ模儆谌嗣穹ㄔ菏芾砻袷略V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4、民事起訴狀怎么寫?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括: ●當事人(原、被告)的基本情況(如果是法定代理人代為起訴的,還要寫明代為起訴人的基本情況); ●明確的訴訟請求; ●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提供的證據名稱和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受理法院的名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以及寫起訴狀的時間。 民事起訴狀(范本)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電話、郵編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住址、電話、郵編 訴訟請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本訴狀副本____份 起訴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5、打民事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單位)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遞交份數(shù):法院一份,同時對方當事人有幾個就再交幾份(下同);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如果您是個體工商戶或者代表單位起訴的,還應攜帶好營業(yè)執(zhí)照和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必要的證據材料(常見民事案件證據材料,詳見問答8-14)。 特別提示:身份證遺失的,可到當?shù)嘏沙鏊_具身份證明。 6、打離婚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明夫妻關系的材料,如結婚證、婚姻狀況證明書等; ●財產清單一份。雙方無財產爭議的,請在訴訟請求中注明。 特別提示:結婚證遺失的,請至婚姻登記所在地檔案局開具婚姻登記證明。 7、打相鄰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您的房產證或公房租賃憑證原件及復印件; ●相鄰房屋資料; ●造成妨害的相關證明,如物業(yè)公司出具的違規(guī)行為整改通知單、居民委員會出具的糾紛調解記錄、相鄰妨害的圖像資料等。 特別提示1:房屋為產權房的,根據房產證上的產權人確認原告,產權人一人的,原告一人;產權人兩人的,原告兩人,依次類推。房屋為公房的,公房租賃憑證上的承租人為原告。2:相鄰房屋為產權房的,可至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調取相鄰房屋的產權人信息概況表,相鄰房屋的產權人均為被告;相鄰房屋為公房的,可至物業(yè)公司查明承租人信息,相鄰房屋的承租人為被告。 8、打民間借貸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證明借款關系成立的證據材料,如借據、收據、借款合同等; ●要求對方當事人歸還借款的證據材料。 9、打撫養(yǎng)、贍養(yǎng)、扶養(yǎng)費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您與對方當事人之間存在撫養(yǎng)、贍養(yǎng)、扶養(yǎng)關系的證據材料,如戶口簿,單位、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身份證明材料; ●您每月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由單位或雇主證明,無工作單位的由居委會證明; ●要求變更數(shù)額的,應提供原處理的調解書、判決書或其他證明材料。 10、打變更撫養(yǎng)關系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原撫養(yǎng)關系的證據材料,如戶口簿、民政局的自愿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律文書如離婚判決、調解書等; ●請求改變撫養(yǎng)關系的理由及其證據。 11、打法定繼承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您以及對方當事人與被繼承人人身關系的證明材料; ●證明被繼承人主要遺產情況的材料,如房產證、銀行存款單的原件和復印件,房地產權人信息概況表等。 12、打人身損害賠償官司,要提供哪些材料? ●經您本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民事起訴狀; ●您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造成人身損害的證據材料,如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單據、誤工證明等; ●侵權事實的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認定書、調解終結書、肇事車輛行駛證復印件等。 13、打民事官司,我需要向法院交多少錢? 民事案件受理費按照下列表格計算收?。?/span> 財產案件 標的金額 計算方法 1萬元以下 50元 1萬元-10萬元 2.5%-200元 10萬元-20萬元 2%+300元 20萬元-50萬元 1.5%+1300元 50萬元-100萬元 1%+3800元 100萬元-200萬元 0.9%+4800元 200萬元-500萬元 0.8%+6800元 500萬元-1000萬元 0.7%+11800元 1000萬元-2000萬元 0.6%+21800元 2000萬元以上 0.5%+41800元 非財產案件 案由 收費標準 離婚 一般情況 2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 不另行交納 超過20萬元的部分 0.5% 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 一般情況 300元 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 不另行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 1% 超過10萬元的部分 0.5% 其他 80元 ?。ㄈ┦芾眍?/span> 14、商標注冊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就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請求處理期間,可以向法院提起侵犯商標專用權請求損害賠償嗎? 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案件有關管轄和法律適用范圍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就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請求處理,又向人民法院提起侵犯商標專用權訴訟請求損害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span> 15、票據遺失,怎么到法院請求保護? 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法院申請公示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按照規(guī)定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持有人,因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可以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規(guī)定可以申請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項,適用本章規(guī)定。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申請書,寫明票面金額、發(fā)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16、出票人簽發(fā)空頭支票,持票人起訴誰? 持票人可以起訴出票人和背書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票據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因出票人簽發(fā)空頭支票、與其預留本名的簽名式樣或者印鑒不符的支票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支票的出票人和背書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17、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能到法院訴訟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guī)定:申請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由其近親屬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向該公民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 申請書應當寫明該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事實和根據。 18、確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有沒有順序要求? 民法通則第17條規(guī)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jiān)護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親屬,(五)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jiān)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19、在訴訟中,被告死亡了,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4條規(guī)定:在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死亡,有繼承人的,裁定中止訴訟。人民法院應及時通知繼承人作為當事人承擔訴訟,被繼承人已經進行的訴訟行為對承擔訴訟的繼承人有效。 20、公司強制清算案件申請費交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公司強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就該問題的意見如下:九、關于強制清算案件的申請費: 20.參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第十四條、二十條和第四十二條關于企業(yè)破產案件申請費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強制清算案件的申請費以強制清算財產總額為基數(shù),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計算,人民法院受理強制清算申請后從被申請人財產中優(yōu)先撥付。因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強制清算程序依法轉入破產清算程序的,不再另行計收破產案件申請費;按照上述標準計收的強制清算案件申請費超過30萬元的,超過部分不再收取,已經收取的,應予退還。 21.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強制清算申請前,申請人請求撤回申請,人民法院準許的,強制清算案件的申請費不再從被申請人財產中予以撥付;人民法院受理強制清算申請后,申請人請求撤回申請,人民法院準許的,已經從被申請人財產中優(yōu)先撥付的強制清算案件申請費不予退回。 21、破產案件受理費是多少?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第(六)項規(guī)定: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六)破產案件依據破產財產總額計算,按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交納,但是,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2、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利害關系人能否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一條規(guī)定,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采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系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序,參照適用《民事訴訟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guī)定。 23、對于當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材料,法院是否應當出具收據?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shù)、份數(shù)、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24、訴訟代理人是否只能查閱所代理案件的有關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代理民事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查閱所代理案件的有關材料。但是,訴訟代理人查閱案件材料不得影響案件的審理。訴訟代理人為了申請再審的需要,可以查閱已經審理終結的所代理案件有關材料。 25、我作為訴訟代理人要查閱案件有關材料應該和誰聯(lián)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需要查閱案件有關材料的,應當提前與該案件的書記員或者審判人員聯(lián)系;查閱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有關材料的,應當與人民法院有關部門工作人員聯(lián)系。 26、訴訟代理人要查閱案件有關材料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第四條規(guī)定,訴訟代理人查閱案件有關材料應當出示律師證或者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查閱案件有關材料應當填寫查閱案件有關材料閱卷單。 27、訴訟代理人能查閱哪些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第五條規(guī)定,訴訟代理人在訴訟中查閱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審判卷和執(zhí)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訴書、答辯書、庭審筆錄及各種證據材料等。案件審理終結后,可以查閱案件審判卷的正卷。第六條規(guī)定,訴訟代理人不得將查閱的案件材料攜出法院指定的閱卷場所。 28、訴訟代理人能否摘抄或者復印有關案件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訟代理人查閱民事案件材料的規(guī)定》第七條規(guī)定,訴訟代理人查閱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復印。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復印案件材料應當經案卷保管人員的同意。復印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有關材料,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門在復印材料上蓋章確認。復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費用。 第八條規(guī)定,查閱案件材料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訴訟代理人應當保密。 第九條規(guī)定,訴訟代理人查閱案件材料時不得涂改、損毀、抽取案件材料。人民法院對修改、損毀、抽取案卷材料的訴訟代理人,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guī)定處理。 29、法定代表人能否以自己個人名義就法人行為提起訴訟? 不能。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但必須是以法人名義提起訴訟,而不能以法定代表人名義。 30、僑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從國外遞交的委托書需要辦理哪些手續(xù)?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shù)氐膼蹏A僑團體證明。 31、哪些案件不需交案件受理費? ?。ㄒ唬┮勒?/span>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ㄈΣ挥枋芾?、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ㄋ模┬姓r償案件。 ?。ㄎ澹└鶕?/span>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審判監(jiān)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2)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32、哪些案件是減半收取案件受理費的? 以調解方式結案、當事人申請撤訴的、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并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3、哪些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可以不預交? ?。?)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guī)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zhí)行申請費執(zhí)行后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后交納。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費用,待實際發(fā)生后交納。 注:《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條:(一)申請執(zhí)行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構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六)申請破產。第十一條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fā)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guī)定標準代為收取。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34、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shù)額,案件受理費如何計算?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1、35條規(guī)定, ?。ㄒ唬┊斒氯嗽黾釉V訟請求數(shù)額的,按照增加后的訴訟請求數(shù)額計算補交; ?。ǘ┊斒氯嗽诜ㄍフ{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shù)額的,按照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shù)額計算退還。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后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shù)額的,減少請求數(shù)額部分的案件受理費由變更訴訟請求的當事人負擔。 35、什么情形下應該退還當事人已經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fā)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36、相鄰糾紛中,適格性被告有哪些? 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guī)定,被告一般應是相鄰不動產的所有人、承租人或者實際使用人等。 37、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可否就補償安置爭議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事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就補償安置爭議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否受理問題的批復》:“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就補償安置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當事人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申請裁決?!?/span> 38、當事人可否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 《公證法》第三十九條對當事人或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規(guī)定的救濟途徑并非是訴訟,而是其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則由公證機構予以撤銷或更正。因此,當事人起訴要求撤銷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因缺乏法律依據,故不應予以受理。 若當事人或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即對公證書公證的事項發(fā)生實體權利義務爭議,則依據《公證法》第四十條之規(guī)定其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應予立案受理。但此時不應以公證機構為被告,有關的訴訟當事人應當是公證事項記載的權利義務的利害關系人。 另外,《公證法》第二條規(guī)定,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第六條規(guī)定,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由此,公證處出具的公證書是對事實的證明,是一項證據,不是一個行政決定。因此,在訴訟中若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書本身,則該公證書將不能被法院采納為定案的證據,何況就公證書的證據效力的有無也不能單獨提起訴訟,從這個角度講,此類案件也不應受理。 39、因公有房屋動拆遷引發(fā)補償分割民事案件中,哪些人員可以作為當事人提起訴訟? 原告主體資格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guī)定。 40、肖像權侵權糾紛,作者未經本人同意將其照片用于出版的書籍中,該書現(xiàn)已出版并發(fā)行至全國各地書店銷售?,F(xiàn)原告提起侵權之訴,除把該書的作者和出版社列為被告,是否同時可把銷售該書的書店列為被告?并向該書店的住所地法院起訴,是否可受理? 受害人將與侵權事件相關聯(lián)的當事人作為被告起訴至法院是受害人的訴訟權利。但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則要根據各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侵權案件中,當事人承擔責任與否要從行為的違法性、侵權人主觀上是否有過錯、受害人是否有損失、行為與損失之間是否有因果關系四個方面來判斷。侵權案件的的管轄一般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41、債權人能否單獨向擔保人申請?zhí)崞鸲酱俪绦颍?/span> 不可以。督促程序是由債權人向債務人提出的。但債權人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196條、197條的規(guī)定,向擔保人提起特別程序,實現(xiàn)擔保物權。 42、債權人依據公司法司法解釋二第十八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起訴請求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是否必須以經過法院強制清算或者破產清算為前置條件? 債權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需要先行申請強制清算或者破產清算程序。 43、公司辦理注銷登記后,股東發(fā)現(xiàn)公司在清算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股東能否對相關債務人或義務人主張權利? 股東在公司注銷后,發(fā)現(xiàn)公司對外尚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44、公司在破產程序終結后辦理注銷登記,又發(fā)現(xiàn)公司破產清算程序中遺漏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應當如何處理? 應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第23條規(guī)定的程序和期限進行追收,并將追回所得追加分配給債權人。 45、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章程記載的經營期限已過,該企業(yè)法人是否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必須經依法清算并辦理注銷登記后,其法人資格才予以終止。如果該企業(yè)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具備民事訴訟的主體資格。 46、當事人僅持有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法人代碼證或非法人代碼證,能否據此認定其具有法人資格或屬于其他組織而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訴訟主體資格應按照《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予以認定。 47、公司股東退出公司后,又以公司在其股東資格存續(xù)期間,對其隱瞞真實經營狀況為由,訴請對公司行使知情權。公司原股東是否具備提起知情權訴訟的主體資格? 股東知情權是股東權的一種,不能與其股東身份相分離,故此類知情權糾紛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 48、對境外主體向法院起訴的需提交的文件? ?。?)當事人為外國、港澳臺地區(qū)法人或其它組織的,應向法院提交其商業(yè)注冊登記信息,以及指定相關人員代表該法人或其它組織參加訴訟的證明文件(包括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根據案件審理需要,法院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交章程或其它證明材料。 (2)當事人為外國籍自然人的,以其所持護照等證件為其身份證明文件;當事人為港澳地區(qū)自然人的,以其香港或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為其身份證明文件;當事人為臺灣地區(qū)自然人的,以其所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為其身份證明文件。 49、立案受理時,對起訴狀(申請書)中境外當事人的簽章有何要求? 對境外當事人的簽章,應履行相應的公證、認證手續(xù)。也可以在人民法院辦案人員面前簽署,自然人應出具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除了出具身份證明外,還須提供該法人出具的、經公證、認證的能夠證明其有權簽署起訴狀的證明文件。 50、公司決議的撤銷或無效之訴案件訴訟費用如何收?。?/span> 若訴訟請求撤銷或確認無效的決議內容不涉及具體財產數(shù)額的,按非財產案件收取案件受理費。 若訴訟請求撤銷或確認無效的決議內容涉及具體財產數(shù)額的,以立案時原告主張的爭議財產部分,按財產案件計收案件受理費。 51、執(zhí)行異議之訴案件訴訟費用如何收??? ?。?)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可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依照案外人主張實體權利的標的物價值,按財產案件計收案件受理費。 (2) 申請執(zhí)行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guī)定,對無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規(guī)定免交、減交情形的,按非財產案件收取80元案件受理費。 ?。?) 執(zhí)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的案件受理費按申請執(zhí)行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標準計收。 52、當事人提供的主體資格、證據資料的中文譯本是否必須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翻譯機構出具? 民訴法及其相關的法律和司法解釋并沒有規(guī)定翻譯文件必須是由法院指定的翻譯機構翻譯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協(xié)商確定有資質的翻譯機構。 53、企業(yè)破產受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樣的?債權人申請破產的具體需遞交哪些證明材料?債務人申請破產的具體應遞交哪些證明材料? 破產受理審查程序依照《企業(yè)破產法》及司法解釋(一)的規(guī)定處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應當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及司法解釋(一)的規(guī)定,提交破產申請書和有關證據。 54、被破產人的主體資格有否限定?是否所有法人組織都可被申請破產? 根據《企業(yè)破產法》第二條的規(guī)定,破產適用范圍是“企業(yè)法人”,非法人性質的企業(yè)不能適用《企業(yè)破產法》。 55、申請強制清算需遞交哪些材料? 公司債權人或者股東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清算應當提交清算申請書。根據最高法院有關規(guī)定,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被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和申請的事實和理由。同時,申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請人已經發(fā)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請人對被申請人享有債權或者股權的有關證據。公司解散后已經自行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但債權人或者股東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理由為由,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清算的,申請人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違法清算行為可能嚴重損害其利益的相應證據材料。 56、境外當事人一審已經辦理了公證、認證或其他證明手續(xù)的授權委托書,二審期間是否仍要辦理相關手續(xù)? 根據民訴法的規(guī)定,外國當事人在我國境外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應當履行相關的公證、認證或者其他證明手續(xù)。該規(guī)定的目的在于確認出具委托書的法人存在以及委托人具有相關的權限。對于在一審期間已辦理過公證、認證或者其他證明手續(xù)的,已經證明該事實與關系的存在以及相關人員的權限。當事人一般無須再辦理公證、認證或者其他證明手續(xù),但授權只限于一審訴訟期間或法院掌握的相關情況、對方當事人提供的相關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57、境外主體資格文件需履行何種證明手續(xù)? (1)外國當事人自我國境外遞交其主體證明文件的,應根據最高法院相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公證、認證證明手續(xù)。 (2)外國當事人應將前述已經辦理證明手續(xù)的外文證明文件交由具有翻譯資質的機構翻譯后,再向法院提交。 ?。?)港、澳地區(qū)當事人自域外遞交其主體證明文件的,也應辦理相關證明手續(xù)。 (4)外國、港澳臺地區(qū)自然人本人到庭的,其身份證明文件一般無需辦理公證、認證或其它證明手續(xù),但應交法院審核。 58、法院在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時,查封了案外人的財產,案外人有哪些救濟渠道可以行使? 根據民訴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guī)定,執(zhí)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zhí)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9、離婚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怎么辦? 民事訴訟法第92條規(guī)定,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jié)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 60、離婚案件原告撤訴后能否再次起訴? 原告撤訴或按撤訴處理后,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1、六個月不能起訴的期間從何時起算? 從判決、調解生效之日起計算。 62、男方在何種情況下不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婚姻法第34條規(guī)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如何判斷確有必要,視具體情況認定。 63、能否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單獨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訴訟? 婚姻法司法解釋規(guī)定,不可以。 64、協(xié)議離婚后可否根據《婚姻法》第46條提起婚姻損害賠償訴訟?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規(guī)定,可以。但協(xié)議離婚時明確放棄的,或者離婚登記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65、經法院訴訟離婚后,發(fā)現(xiàn)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方有第三者,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損害賠償? 必須符合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各項要件,且必須在離婚后一年內提出。 66、離婚起訴時,起訴一方主張對方在國外居住,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是否需要提供對方在國外居住的依據?如果證據來自于國外需要什么樣的手續(xù)? 需要提供居住國外的依據。如果訴訟證據系在境外形成的,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11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證明手續(x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xù)?!?/span> 67、兩個中國人,讀書期間在國外結婚,回國居住后又登記結婚,是否屬于涉外婚姻? 不屬于涉外婚姻。 68、兩個中國僑民,在國外登記結婚,又回國居住(非戶籍地),起訴離婚時應當在哪里起訴?是否需要提供經常居住地的依據?結婚證是否需要公證? ?。?)起訴離婚時應當在被告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應當提供經常居住地的依據。 ?。?)結婚證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公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guī)定的證明手續(xù)后,才具有效力。 兩個中國人在國內結婚后,至國外定居生活,一方短期回國期間起訴離婚的,應當?shù)侥睦锲鹪V? 應當?shù)絿鴥纫环阶∷胤ㄔ浩鹪V。 兩個中國人在國內結婚后,至國外生活,過了幾年,一方又回國居住(非戶籍地),國外一方回國起訴離婚,應當?shù)侥睦锲鹪V? 應當?shù)絿鴥纫环浇洺>幼〉胤ㄔ浩鹪V。 69、夫妻離婚后,子女歸女方撫養(yǎng),男方每月支付撫養(yǎng)費?,F(xiàn)男方死亡了,子女可否向爺爺、奶奶要求支付撫養(yǎng)費? 子女不可以向爺爺、奶奶要求支付撫養(yǎng)費。子女可以向男方的遺產繼承人在遺產繼承的份額內要求支付撫養(yǎng)費。 70、訴訟離婚后,當事人要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怎么變更? 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變更子女撫養(yǎng)權。 71、勞動爭議案件需要什么基本材料? 要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19條規(guī)定的條件。起訴時應該提供:原告的身份證明材料,勞動合同關系的相關證據材料,勞動仲裁裁決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等。 72、什么情況下要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73、退休人員再就業(yè)是否屬于勞動爭議?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fā)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74、一裁終局案件如何起訴?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ㄒ唬┻m用法律、法規(guī)確有錯誤的; ?。ǘ﹦趧訝幾h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ㄈ┻`反法定程序的; ?。ㄋ模┎脹Q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ㄎ澹Ψ疆斒氯穗[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俨脝T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5、企業(yè)自主改制引發(fā)的勞資爭議人民法院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二條 因企業(yè)自主進行改制引發(fā)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76、人事爭議的受案范圍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事業(yè)單位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三條 本規(guī)定所稱人事爭議是指事業(yè)單位與其工作人員之間因辭職、辭退及履行聘用合同所發(fā)生的爭議。 77、未辦理就業(yè)證的外國人就業(yè),是否屬于勞動爭議?法院是否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十四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未依法取得就業(yè)證件即與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居民未依法取得就業(yè)證件即與內陸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當事人請求確認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持有《外國專家證》并取得《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證》的外國人,與中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建立用工關系的,可以認定為勞動關系。 78、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原告應當提交哪些權利證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第八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原告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專利權或專利許可使用權: ●專利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專利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專利證書、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和最新專利年費交納憑證。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提交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出具的檢索報告。 ●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單獨提出起訴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放棄起訴的證明材料。 ●專利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79、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原告應當提交哪些權利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九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guī)定,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的原告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 ●著作權人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或取得權利的合同等。 ●著作權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80、提起商標權侵權賠償訴訟,原告應當提交哪些證據證明其主張的賠償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提起商標權侵權訴訟,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shù)額有事實依據: ●如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證據。 ● 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商品單位利潤乘積計算;該商品單位利潤無法查明的,按照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計算。 ●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權利人因侵權所造成商品銷售減少量或者侵權商品銷售量與該注冊商標商品的單位利潤乘積計算。 81、當事人提出確認不侵犯專利權糾紛的條件是什么? 當事人提出確認不侵犯專利權糾紛,首先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關于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權利人向他人發(fā)出侵犯專利權的警告,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經書面催告權利人行使訴權,自權利人收到該書面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或者自書面催告發(fā)出之日起二個月內,權利人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訴訟,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其行為不侵犯專利權的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正在實施或者準備實施投資建廠等經營活動的當事人,受到權利人以其他方式實施的有關侵犯專利權等的警告或威脅,主動請求該權利人確認其行為不構成侵權,且以合理的方式提供了確認所需的資料和信息,該權利人在合理期限內未作答復或者拒絕確認的,也可以提起確認不侵權訴訟。 82、當事人是否可以提出確認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確認不侵犯著作權糾紛、確認不侵犯商業(yè)秘密糾紛案件?如果可以的話,具體條件是什么? 當事人可以提出題述糾紛。條件參見當事人提出確認不侵犯專利權糾紛的條件. 83、專利普通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是否可以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關于行為保全的規(guī)定提出訴前和訴中禁令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訴前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若干規(guī)定 》第一條之規(guī)定,在專利侵權糾紛中,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前責令停止侵犯專利權行為的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中,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 84、商標普通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是否可以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關于行為保全的規(guī)定提出訴前和訴中禁令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guī)定,在商標侵權糾紛中,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前責令停止侵犯商標權行為的申請。利害關系人包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注冊商標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中,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商標注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 85、著作權普通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是否可以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0條關于行為保全的規(guī)定提出訴前和訴中禁令申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86、人身損害的賠償范圍有哪些? ?。ㄒ唬┦芎θ嗽馐苋松頁p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 ?。ǘ┦芎θ艘騻職埖?,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 (三)受害人死亡的,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相關規(guī)定的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等等。 87、機動車駕駛人與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不一致時,可以要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嗎? 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guī)定:在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對損害發(fā)生有過錯時,可以要求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具體包括: (一)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且該缺陷是交通事故發(fā)生原因之一的; (二)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駕駛人因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 ?。ㄋ模┢渌鼞斦J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 88、掛靠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是否可以要求被掛靠人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之規(guī)定:以掛靠形式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掛靠人和被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89、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xù)的,誰可以成為被告? 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之規(guī)定:被多次轉讓但未辦理轉移登記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由最后一次轉讓并交付的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90、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責任主體都有誰? 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之規(guī)定,拼裝車、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或者依法禁止行駛的其他機動車被多次轉讓,并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由所有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91、接受機動車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是否可以要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guī)定:接受機動車駕駛培訓的人員,在培訓活動中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當事人請求駕駛培訓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92、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的,可否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 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之規(guī)定:機動車試乘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試乘人損害,當事人請求提供試乘服務者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試乘人有過錯的,應當減輕提供試乘服務者的賠償責任。 93、依法不得進入高速公路的車輛、行人,進入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損害,是否可以請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擔賠償責任的。 不一定,若管理者已經采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的,則管理者可以減輕或不承擔責任。 依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六條之規(guī)定,未經許可進入高度危險活動區(qū)域或者高度危險物存放區(qū)域受到損害,管理人已經采取安全措施并盡到警示義務的,可以減輕或者不承擔責任。 94、因道路交通事故遭受的哪些財產損失,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賠償?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span> ?。ㄒ唬┚S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ǘ┮蜍囕v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fā)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shù)能囕v重置費用; ?。ㄈ┮婪◤氖仑浳镞\輸、旅客運輸?shù)冉洜I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xù)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95、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如何確定? 保險公司分為交強險公司和商業(yè)險公司,根據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交強險公司應當作為被告參加訴訟。商業(yè)險公司是否參加訴訟,取決于受害人的選擇,如果受害人要求在案件中將商業(yè)險公司一并作為當事人的,法院可以準許將商業(yè)險公司作為共同被告。 96、人身損害侵權案件中,如果受害者已經死亡,提起訴訟的原告是否必須死者的繼承人(包含具有扶養(yǎng)關系的人)? 根據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一條的規(guī)定,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97、人身損害侵權案件中,如果受害者已經死亡,如果死者的某一個繼承人無法作為原告來法院提起起訴,其他原告能否提起訴訟? 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賠償權利人包括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 98、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中是否可以直接起訴肇事機動車的車主? 選擇誰作為被告起訴,取決于受害人,這是受害人的程序權利。但車主是否最終承擔責任,則要根據案件情況而區(qū)別對待。根據侵權責任法及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的相關規(guī)定,車主承擔的是過錯責任,即在有過錯的前提下承擔相應的責任,所以最終車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還取決于車主是否存有法律規(guī)定的過錯。 99、精神損害撫慰金可否在交強險內優(yōu)先賠付? 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之規(guī)定,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yōu)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00、哪些被扶養(yǎng)人的生活費需要侵權人賠償? 被扶養(yǎng)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yǎng)人還有其他扶養(yǎng)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yǎng)人有數(shù)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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