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業(yè)周轉材料在核算中有幾個問題容易混淆,財務人員應注意加以澄清。 應澄清“周轉材料”科目的核算范疇。 “周轉材料”科目核算小企業(yè)庫存的周轉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具體包括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業(yè)(建筑業(yè))的鋼模板、木模板、腳手架等,各種包裝材料,如紙、繩、鐵絲、鐵皮等,應在“原材料”科目內核算。用于儲存和保管產品、材料而不對外出售的包裝物,應按照價值大小和使用年限長短,分別在“固定資產”科目或“周轉材料”科目核算,并非所有的周轉材料都通過“周轉材料”科目進行核算。 應澄清隨同產品出售消耗的包裝物核算方法的不同。 小企業(yè)經常發(fā)生隨同產品出售而消耗的包裝物,應區(qū)分計價方式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視為銷售產品而發(fā)生的必要支出,作銷售費用處理。按照其成本,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單獨計價的包裝物,比照出售原材料處理,作其他業(yè)務處理,按照其成本,借記“其他業(yè)務成本”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 例1:某小企業(yè)隨同產品出售消耗包裝物一批。其中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實際成本為1000元,單獨計價的包裝物實際成本為2000元。結轉其成本,則有:借:銷售費用1000其他業(yè)務成本2000貸:周轉材料3000應澄清生產、施工領用周轉材料核算方法的不同。 小企業(yè)生產、施工領用周轉材料應區(qū)分金額大小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核算方法。金額較小時,通常采用一次轉銷法。 按照其成本,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科目“周轉材料”。金額較大的周轉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攤銷法,領用時應按照其成本,借記“周轉材料”科目(在用),貸記“周轉材料”科目(在庫)。按照使用次數攤銷時,應按照其攤銷額,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貸記“周轉材料”科目(攤銷)。攤銷完畢,注銷周轉材料時應按照其成本,借記“周轉材料”科目(攤銷),貸記“周轉材料”科目(在用)。 例2:某小企業(yè)生產領用周轉材料一批,實際成本為500元。其中生產產品領用400元,行政管理部門領用100元,金額較小,采用一次轉銷法核算。 則有:借:生產成本400管理費用100貸:周轉材料500例3:某小企業(yè)施工領用周轉材料一批,實際成本為5000元。使用5次,金額較大,采用分次攤銷法核算。則有:領用時:借:周轉材料—— —在用 5000 貸:周轉材料—— —在庫 5000 按照使用次數每次攤銷時:借:工程施工1000貸:周轉材料—— —攤銷 1000 攤銷完畢,注銷周轉材料時:借:周轉材料—— —攤銷 5000 貸:周轉材料—— —在用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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