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現場:一次設備安裝引發(fā)的管理思考-老張該怎么辦? 文/盛高咨詢合伙人 黃斌元
企業(yè)背景: T公司是一家位于上海市浦東的農蔬果食品配送企業(yè),專為企事業(yè)單位食堂配送食材及生活用品。該公司為典型的夫妻創(chuàng)業(yè)模式,男主外女主內,經過十多年的發(fā)展,已經成為一家服務數百家企事業(yè)單位,擁有300多員工的公司。 人物: 小高:30出頭,愛耍小聰明,是老板妹夫的表弟,浦西分公司經理,負責浦西市場開發(fā),另外兼任IT部負責人。 老李:在公司工作6年的老員工,50來歲,行政部經理,負責行政辦公用品及IT設備的采購,做事不緊不慢,有點拖沓。 老張: 40多歲,去年底空降的總經理,來公司剛滿半年。 起因: 為適應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公司于幾個月前啟動了ERP項目,目前已接近尾聲,準備上線了。公司分管運營的張總在生產現場檢查時發(fā)現,生產線上還有不少地方沒有安裝記錄取數的電子掃描設備,這些缺陷將直接導致ERP數據不完整,影響使用,因此在最近一次周例會上,要求相關部門盡快落實安裝,下次周例會必須結束,要看到匯報。 發(fā)展: 小高馬上去勘查現場,并找了一家布線安裝的IT服務商過來,該服務商按照小高的要求測量了尺寸,報了價,并承諾一周后安裝完畢。小高經過和服務商的一番商討,最后確定了價格和工期。該服務商走后,小高把事情跟老李說了一下,請老李負責跟蹤落實,然后就忙別的事情去了。 眼看明天就是周例會,要匯報任務完成情況,小高趕緊到現場,一看,發(fā)現根本沒有完成,供應商也不在,他就去找老李,老李忙著去采購東西不在,他就打電話問老李。老李說他也不知道該買哪種型號的攝像頭等器材,所以遲遲裝不上。想到明天必須交差,小高有點慌了,但想了想,他隨后又鎮(zhèn)定了。他走向老張的辦公室,沒敲門直接進去了。 老張辦公室里有人談工作,一看小高沒敲門就進來,一股無名火就開始在老張肚子里萌動。老張剛要問,小高先開口了:“張總,上個禮拜你布置的安裝探頭和掃描儀的任務,我弄好以后,就交給老李去跟了,誰知道到現在都沒有裝好,找老李人不在,現在該怎么辦?” 老張一聽這話,剛才強壓的無名火“騰”一下就上來了。 問題: 誰有錯? 老張該怎么辦? 這個案例有什么啟示?
案例解讀:如何看待流程?
本案例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案例,但細細品味,其中卻包含了豐富的管理信息。 我們可以從這個案例中看到“流程”的影子。 本案例是一個典型的采購流程,應包括申(需求)、采(詢價、商務談判)、購(下單、跟單)、驗收四個環(huán)節(jié),相應的工作內容、權力、以及責任也應分成四截。按照正常的程序,小高接到任務以后,經過準備,填一份申購單,報給負責采購的行政部門,由行政部門詢價尋找供應商安裝,然后小高驗收,合格后流程結束。 但是,小高并沒有這么做,而是幾乎一手完成了供應商選擇談判工作,然后交由行政部門具體執(zhí)行。他不僅攬了老李的“工”,也奪了老李的“權”,但又想把“責”全推到老李身上,顯然壞了流程的規(guī)矩。因此,小高有問題。但是,如果簡單的把責任推給小高,說他沒有流程意識,這樣既于事無補,對其他員工也沒有指導性。我們需要擦亮眼睛,理出頭緒,找出流程的關鍵道理,才能治病救人。 一個完整的流程至少包括五個基本要素:三分一鏈一負責。 三分就是分工、分權、分責。組織本質上就是社會分工的產物,以前一個人能干的事情,為了提高效率和產出,控制風險,就需要分開來做,所以就有了分工。分工的同時權和責也就一道分出去了。 在這個案例中,小高本來是需求部門,但是他直接就跳到了后面的環(huán)節(jié)。這里面對應的“權”就是供應商篩選和談判的“權”,這個權的背后存在利益交換的可能性,而小高急于介入這件事情就難免有動機不純的嫌疑,因此流程分工的一個關鍵考慮就是風險控制。 我們再來看“責”,如果小高硬是要奪了老李的權,但他也承擔與之對應的責任(在本案例中就是采購物料沒有及時到貨的責任),那倒也說得過去,但是,愛耍小聰明的小高居然拿老李當替罪羊,這就很不應該了。 所以說判斷一個員工是否按流程辦事,首先需要看他是不是做到了“工權責”三分,只有三點對應上了,他的那一段才是正常的,如果對不上,說明有問題,管理者要拎得清,不要被員工的托詞和假象迷惑。 一鏈就是流程表單鏈。本質而言,流程就是內部交易的過程,外部交易通常由口頭約定(商業(yè)環(huán)境非主流,更多存在于農業(yè)社會)、訂單、合同等契約的形式加以承諾,而內部交易就是通過一系列流程表單的形式加以承諾的。 本案例中,申購單原本應該是這個流程的內部交易訂單,但卻被小高和老李拋諸腦后,直接以口頭的形式來履行流程承諾,俗話說“口說無憑、立字為據”,由于沒有留下顯性痕跡,傳播、共享和追溯都成問題。 一負責就是每一個流程都要有一個流程負責人。 流程出現最常見的問題就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現象。防止這一現象最簡單的方法是確定流程負責人,這個人要對整個流程的完成與否負責,雖然他并不是流程環(huán)節(jié)中其他參與方的上級。誰應該是流程負責人?我的觀點是:誰代表這個組織對“客戶”負責,誰就是這個流程的責任人。這個“客戶”既有外部的,也有內部的。本案例中,小高代表公司對ERP項目負責,那他就應該是這個流程的負責人,要追蹤到底,確保完成。這一點,管理者同樣要拎得清,不能被假象和托詞迷惑。而且,強化流程負責人流程協(xié)調權力的有效方法就是在各方發(fā)生爭執(zhí)的時候,站在流程負責人一邊,除非這個人本身做事不對,如違反了基本的三分原則,就像本案例中的小高。 最后做個總結,管理的目的并不是找替罪羊。作為管理者,需要從流程意識的形成過程下手抓工作,才能有效。小高之所以有這種行為表現,實際上是“慣出來”的,換句話說,以前他有多次這樣的行為,但都逃脫了上司的眼睛。因此,一個好的管理者,首先要懂得管理的是非對錯的道理,知道問題出在哪,其次,通過持續(xù)的正負強化(語言的褒獎和批評以及物質的獎懲)來培養(yǎng)形成員工的行為習慣,進而養(yǎng)成流程意識。換言之,每個企業(yè)都有數不清的小高,但問題并不是出在小高身上,而是出在管理者身上。他們需要能夠識別、矯正員工的不當行為,并一以貫之的訓練,才能培養(yǎng)出一支具有職業(yè)化素養(yǎng)的團隊,流程意識才能養(yǎng)成,小高才能被解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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