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式腳手架搭設的安全技術要求 (1)門式鋼管腳手架的最大搭設高度,可根據下表確定。
施工荷載標準值(kN/m2) 搭設高度(m)
3.0~5.0 ≤45
≤3.0 ≤60
(2)對門架配件、加固件進行檢查驗收,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構配件。
(3)對腳手架的搭設場地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4)基礎處理:
為保證地基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立桿基礎施工應滿足構造要求和
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在腳手架基礎上應彈出門架立桿位置線,墊板、底座安放位置要準確。
(5)門式腳手架搭設程序:
1)腳手架的搭設,應自一端延伸向另一端,自下而上按步架設,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減少誤差積累。不可自兩端相向搭設或相間進行,以避免結合處錯位,難于連接。
2)腳手架搭設的順序。鋪設墊木(板)+安人底座一自一端起立門架并隨即裝交叉支撐一安裝水平架(或腳手板)一安裝鋼梯一安裝水平加固桿一安裝連墻桿一照上述步驟,逐層向上安裝+按規(guī)定位置安裝剪刀撐一裝配頂步欄桿。
3)腳手架的搭設必須配合施工進度,一次搭設高度不應超過最上層連墻件三步或
自由高度小于6m,以保證腳手架穩(wěn)定。
(6)架設門架及配件安裝注意事項:
1)交叉支撐、水平架、腳手板、連接棒、鎖臂的設置應符合構造規(guī)定。
2)不同產品的門架與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腳手架。
3)交叉支撐、水平架及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
4)各部件的鎖、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5)水平架或腳手板應在同一步內連續(xù)設置,腳手板應滿鋪。
6)鋼梯的位置應符合組裝布置圖的要求,底層鋼梯底部應加設φ42鋼管并用扣件扣緊在門架立桿上,鋼梯跨的兩側均應設置扶手。每段鋼梯可跨越兩步或三步門架再行轉折。
7)擋腳板(笆)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兩側設置,欄板(桿)應在腳手架施工層外側高置,欄桿、擋腳板應在門架立桿的內側設置。
(7)水平加固桿、剪刀撐的安裝:
1)水平加固桿、剪刀撐安裝應符合構造要求,并與腳手架的搭設同步進行。
2)水平加固桿采用扣件與門架在立桿內側連牢,剪刀撐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桿外側連牢。
(8)連墻件的安裝:
1)連墻件的安裝必須隨腳手架搭設同步進行,嚴禁搭設完畢補作。
2)當腳手架操作層高出相鄰連墻件以上兩步時,應采用臨時加強穩(wěn)定措施,直到連墻件搭設完畢后可拆除。
3)連墻件埋人墻身的部分必須牢固可靠,連墻件必須垂直于墻面,不允許向上傾斜。
4)連墻件應連于上、下兩榀門架的接頭附近。
5)當采用一支一拉的柔性連墻構造時,拉、支點間距應不大于400mm。
(9)加固件、連墻件等與門架采用扣件連接時應滿足下列要求:
1)扣件規(guī)格應與所連鋼管外徑相匹配。
2)扣件螺栓擰緊扭力矩值為45—65N·m,并不得小于40N·m。
3)各桿件端頭伸出扣件蓋板邊緣長度應不小于100mm。
(10)檢查驗收要求:
1)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時應對腳手架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于20m的腳手架,由工程處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度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衮炇諘r應具備下列文件:
必要的施工設計文件及組裝圖;腳手架部件的出廠合格證或質量分級合格標志;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腳手架搭設的重大問題及處理記錄;腳手架工程的施工驗收報告。
②腳手架工程的驗收,除查驗有關文件外,還應進行現(xiàn)場抽查。抽查應著重以下各項,并記人施工驗收報告:
安全措施的桿件是否齊全,扣件是否緊固、合格;安全網的張掛及扶手的設置是否齊全;基礎是否平整堅實;連墻桿的設置有否遺漏,是否齊全并符合要求;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勰_手架的水平度:
底步腳手架沿墻的縱向水平偏差應≤L/600(L為腳手架的長度)。
④腳手架搭設尺寸允許偏差:
腳手架的垂直度:腳手架沿墻面縱向的垂直偏差應≤H/400(H為腳手架高度)及50mm;腳手架的橫向垂直偏差≤H/600及50mm;每步架的縱向與橫向垂直度偏差應≤ho/600(h2為門架高度)。
2.門式腳手架拆除的安全技術要求 (1)工程施工完畢,應經單位工程負責人檢查驗證確認不再需要腳手架時,方可拆除。拆除腳手架應制訂方案,經工程負責人核準后,方可進行。拆除腳手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腳手架前,應清除腳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雜物。
2)腳手架的拆除,應按后裝先拆的原則,按下列程序進行:
?、購目邕吰鹣炔痦敳糠鍪峙c欄桿柱,然后拆腳手板(或水平架)與扶梯段,再卸下水平加固桿和剪刀撐。
?、谧皂攲涌邕呴_始拆卸交叉支撐,同步拆下頂層連墻桿與頂層門架。
?、劾^續(xù)向下同步拆除第二步門架與配件。腳手架的自由懸臂高度不得超過三步,否則應加設臨時拉結。
?、苓B續(xù)同步往下拆卸。對于連墻件、長水平桿、剪刀撐等,必須在腳手架拆卸到相關跨門架后,方可拆除。
⑤拆除掃地桿、底層門架及封口桿。
⑥拆除基座,運走墊板和墊塊。
(2)腳手架的拆卸必須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工人必須站在臨時設置的腳手板上進行拆除作業(yè)。
2)拆除工作中,嚴禁使用榔頭等硬物擊打、撬挖。拆下的連接棒應放人袋內,鎖臂應先傳遞至地面并放人室內堆存。
3)拆卸連接部件時,應先將鎖座上的鎖板與搭鉤上的鎖片轉至開啟位置,然后開始拆卸,不準硬拉,嚴禁敲擊。
4)拆下的門架、鋼管與配件,應或捆和機械吊運或井架傳送至地面,防止碰撞,嚴禁拋擲。
(3)拆除注意事項:
1)拆除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一切非操作人員人內
2)腳手架拆除時,拆下的門架及配件,均須加以檢驗。清除桿件及螺紋上的沾污物,進行必要的整形,變形嚴重者,應送回工廠修整。應按規(guī)定分級檢查、維修或報廢。拆下的門架及其他配件經檢查、修整后應按品種、規(guī)格分類整理存放,妥善保管,防止銹蝕。
建筑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 130-2001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2001-02-9批準 2001-06-01實施
1 總則
1.0.1 為在扣件式鋼管腳手架設計與施工中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技術經濟政策,做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安全適用、確保質量,制定本規(guī)范。
1.0.2 本規(guī)范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施工用落地式(底撐式)單、雙排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設計與施工,以及水平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中模板支架的設計與施工。
單排腳手架不適用于下列情況:
?。?) 墻體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2) 建筑物高度超過24m;
(3) 空斗磚墻、加氣塊墻等輕質墻體;
(4) 砌筑砂漿強度等級小于或等于M1.0的磚墻。
1.0.3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施工前,應按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對腳手架結構構件與立桿地基承載力進行設計計算,但在本規(guī)范第5.1.5條規(guī)定的情況下,相應桿件可不再進行設計計算。
1.0.4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施工前,應根據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1.0.5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設計與施工,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
2 術語、符號
2.1 術語
2.1.1 腳手架
為建筑施工而搭設的上料、堆料與施工作業(yè)用的臨時結構架。
2.1.2 單排腳手架(單排架)
只有一排立桿,橫向水平桿的一端擱置在墻體上的腳手架。
2.1.3 雙排腳手架(雙排架)
由內外兩排立桿和水平桿等構成的腳手架。
2.1.4 結構腳手架
用于砌筑和結構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2.1.5 裝修腳手架
用于裝修工程施工作業(yè)的腳手架。
2.1.6 敞開式腳手架
僅設有作業(yè)層欄桿和擋腳板,無其它遮擋設施的腳手架。
2.1.7 局部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小于30%的腳手架。
2.1.8 半封閉腳手架
遮擋面積占30%~70%的腳手架。
2.1.9 全封閉腳手架
沿腳手架外側全長和全高封閉的腳手架。
2.1.10 模板支架
用于支撐模板的、采用腳手架材料搭設的架子。
2.1.11 開口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非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2.1.12 封圈型腳手架
沿建筑周邊交圈設置的腳手架。
2.1.13 扣件
采用螺栓緊固的扣接連接件。
2.1.14 直角扣件
用于垂直交叉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2.1.15 旋轉扣件
用于平行或斜交桿件間連接的扣件。
2.1.16 對接扣件
用于桿件對接連接的扣件。
2.1.17 防滑扣件
根據抗滑要求增設的非連接用途扣件。
2.1.18 底座
設于立桿底部的墊座。
2.1.19 固定底座
不能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2.1.20 可調底座
能夠調節(jié)支墊高度的底座。
2.1.21 墊板
設于底座下的支承板。
2.1.22 立桿
腳手架中垂直于水平面的豎向桿件。
2.1.23 外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離開墻體一側的立桿,或單排架立桿。
2.1.24 內立桿
雙排腳手架中貼近墻體一側的立桿。
2.1.25 角桿
位于腳手架轉角處的立桿。
2.1.26 雙管立桿
兩根并列緊靠的立桿。
2.1.27 主立桿
雙管立桿中直接承受頂部荷載的立桿。
2.1.28 副立桿
雙管立桿中分擔主立桿荷載的立桿。
2.1.29 水平桿
腳手架中的水平桿件。
2.1.30 縱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水平桿。
2.1.31 橫向水平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水平桿。
2.1.32 掃地桿
貼近地面,連接立桿根部的水平桿。
2.1.33 縱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縱向設置的掃地桿。
2.1.34 橫向掃地桿
沿腳手架橫向設置的掃地桿。
2.1.35 連墻件
連接腳手架與建筑物的構件。
2.1.36 剛性連墻件
采用鋼管、扣件或預埋件組成的連墻件。
2.1.37 柔性連墻件
采用鋼筋作拉筋構成的連墻件。
2.1.38 連墻件間距
腳手架相鄰連墻件之間的距離。
2.1.39 連墻件豎距
上下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2.1.40 連墻件橫距
左右相鄰連墻件之間的垂直距離。
2.1.41 橫向斜撐
與雙排腳手架內、外立桿或水平桿斜交呈之字形的斜桿。
2.1.42 剪刀撐
在腳手架外側面成對設置的交叉斜桿。
2.1.43 拋撐
與腳手架外側面斜交的桿件。
2.1.44 腳手架高度
自立桿底座下皮至架頂欄桿上皮之間的垂直距離。
2.1.45 腳手架長度
腳手架縱向兩端立桿外皮間的水平距離。
2.1.46 腳手架寬度
雙排腳手架橫向兩側立桿外皮之間的水平距離,單排腳手架為外立桿外皮至墻面的距離。
2.1.47 立桿步距(步)
上下水平桿軸線間的距離。
2.1.48 立桿間距
腳手架相鄰立桿之間的軸線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