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記者裴曉蘭)20歲的李某帶19歲女友來京闖蕩,找不到工作,他讓女友賣淫賺錢。近日,通州法院一審以介紹賣淫罪判處李某有期徒刑8個月。 去年8月,李某和女友張某來京打工,張某中專畢業(yè),但一直沒有找到合適工作。其間,李某聯(lián)系到了老鄉(xiāng)王某。王某告訴李某,可以讓張某做“小姐”賺錢,李某為錢動了心,便介紹女友張某和另一名女孩賣淫,張某為了生計也同意了。 他們一起在通州區(qū)租了民房。每天,張某和另一女孩在車?yán)锏戎?,王某和李某在大街上招攬到客人后,女孩和客人到出租房?nèi)進行賣淫活動,李某負(fù)責(zé)在外面望風(fēng)收錢。 據(jù)悉,賣淫女一天能賺1000余元,每次賣淫獲得的收入由王某分走一半,剩余的錢由李某和賣淫女花費。一個多星期后,因有人報警,李某被抓,王某則逃逸。 法院認(rèn)為,李某的行為構(gòu)成介紹賣淫罪,綜合考慮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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