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秋甲木總論 三秋甲木,木性枯朽。金土乘旺,先丁后庚,丁庚兩全,將甲造為畫戟。 七月甲堪為戟,非丁不能造庚,非庚不能造甲,丁庚兩透,科甲丁然。 庚路居申,殺印相生,運(yùn)行金水,身伴明君。 或庚透無丁,一富而已,主為操心太重,不能坐享;亦主青衿小富。 或庚多無丁,殘疾人也;若為僧道,災(zāi)難可免。 【評(píng)注】三秋木老,枝葉枯萎,宜用金制裁,方能成才。 而金適秉令乘旺,故秋木見金,為真神得用。貴顯為多。 非如夏木夏木見火,東木見水,春木見木之為忌也,但亦須配合適宜。 如甲木見庚為殺,非用丁火制之不可;火金相制以成器,非忌金而須克也。 故丁庚兩透,科甲定然。丙火雖亦可用,不如丁火之有力。 蓋丙為太陽之火,火旺則克庚而去之,火弱則照暖而已,不能成器。 丙丁之用有別,無丁,丙亦可用,特格局高低耳。此言食傷制殺也。 “庚祿居申”云者,言四柱無丙丁,而用印化煞也。 申中庚金得祿,壬水長(zhǎng)生,殺印相生,金水皆得地得氣,亦為真神得用。 其勢(shì)至順,故云行金水之地,身伴明君。 庚透無丁,金不成器,不能取貴,雖有丙火制殺,氣力不足也。 丁透庚,則制過七殺,環(huán)境舒服,不會(huì)有大發(fā)展,小富而已。 庚多無丁,謂支成金局,干透庚金,則木被金傷,必然致殘,乃孤苦之命也。 總之,秋木金喜克制,不畏金狂。 秋木要盛,庚辛金要透出天干,四柱要有火制之,必然大富大貴; 若火多,克制太過,又為庸碌之人。 四柱庚旺,支內(nèi)水多,不作“棄命從殺”;見土多,可作從財(cái)。 【評(píng)注】乘上文“庚多無丁”而言。生于七月,申宮壬水長(zhǎng)生,故不能作從殺論,以其殺印相生也; 土多反能從財(cái)者,以土能制水。三秋甲木氣勢(shì)臨絕,從殺從財(cái),理本相同。 以其殺印相生,所以能從財(cái)而不能從殺。 庚多無癸而壬水多,戊己亦多,此則專注用以點(diǎn)丁火,方可制金以養(yǎng)群土,此命大富。 丁藏,富小,不顯;丁露,丁為富豪。 得兩丁,不作死絕,必然富貴雙全,即風(fēng)水不及,亦可富中取貴,有功名。 或癸疊疊制伏丁火,雖滿腹文章,終難顯達(dá);得運(yùn)行火土,破癸,略可假就功名。歲運(yùn)皆背,乃可憐之人也。 支成水局,戊己透干,制去癸水,存氣丁火,又可云科甲。 但此等命,主為人奸詐,好斗,會(huì)因貪致禍。奸險(xiǎn)之徒,絕非安分之人也。 【評(píng)注】三秋木老。若財(cái)官皆備,專用一點(diǎn)丁火,不特制金養(yǎng)土,且為調(diào)候所必須,配合適宜,必然富貴。 丁露定位富豪;丁藏而配合適宜,丁火無傷,亦必為富豪。不但甲木如此,乙木亦然。 三秋甲木 七月甲木,丁火為尊,庚金次之。庚金不可少,火隔水不能熔金,故丁火熔金,必賴甲木引助,方成烘爐。 若有癸水相隔,便滅丁火。壬水無礙,且能合丁,但須見戊土,方可制水存火。 【評(píng)注】 初秋木老,喜見制裁。庚金七殺秉令,不能不用庚金也。用庚不能無丁,庚金透出,丁火制之,便為上格。 八月甲木,木囚金旺,丁火為先,次用丙火,庚金再次。 【評(píng)注】 八月甲木,木氣金囚,金旺乘權(quán)。用丁火所以制金,用丙所以調(diào)候。 月令金神氣旺,故以丁火為先。無丁用丙。煉金,丁火之力強(qiáng);調(diào)候,丙火之力足,各有優(yōu)點(diǎn)。 若庚金透干,非有丙丁制之不可;辛金雖為官星,太旺亦宜制之。 若比劫多現(xiàn),支成木局,最喜金制,更宜有火制金,故云庚金為次。 一丁一庚,科甲定顯;癸水一透,科甲不全。 【評(píng)注】 一丁一庚,火金相制以成器,故科甲定顯。 癸水乙透,克去丁火,庚金無制矣。成器不足。 丙庚兩透,富大貴?。槐∪珶o,僧道之命。 【評(píng)注】 丙火制庚,煉金之力,不及丁火,而兼有調(diào)候之用,故云“富大富小”。 若庚金透而無丙丁制之,則木被金傷,僧道之命也。 丙透無癸,富貴雙全;有癸制丙,尋常之人;支成火局,可許假貴;戊己一透,可作富翁。 【評(píng)注】 丙透無癸,食神為用,木火通明,富貴雙全。丙透干而癸藏支,兩不相礙,亦不失富貴。 若癸水透干制丙,用神受傷,為尋常之人矣。 支成火局,亦以木火為用,惟氣勢(shì)不及丙火透干之情,故可云假貴。 戊己一透,食神生財(cái),富可求矣;略嫌偏于枯燥,故富而不取貴也。 或支成金局,干露庚金,為木被金傷,必主殘疾;得丙破金,亦主老來暗疾。 【評(píng)注】 八月木氣休囚,金神乘權(quán),支成金局而庚金殺透,木被金傷,非夭折必殘疾。 單見庚金而無金局,不見丙丁,已非佳聯(lián),況金又成金局乎? 即得丙丁破金,亦嫌木氣暗傷,主老來疾病。如行丙丁運(yùn),必不祿。 或支成木局,干透比劫,反取庚金為先,次用丁火。 【評(píng)注】 八月秋深木老,生氣內(nèi)斂,外項(xiàng)枝葉凋枯,妨礙生機(jī),此宜用斧金砍伐之時(shí)也。 故支成木局,干透比劫,咸為無用枯枝,反取庚金為用先,此秋氣以殺為生也。 但用庚金,必以丁火為輔,庚金得丁火,乃成斧也。身有根,殺旺有制,必貴之格也。 九月甲木,木性凋零,獨(dú)愛丁火,壬癸滋扶。丁壬癸透,戊己亦透,此命配的中和,可許一榜。 庚金所得,科甲定然。 【評(píng)注】九月秋深氣寒,甲木凋殘,月令又為燥土,不能養(yǎng)木之根,故四柱喜有丁壬癸為配合也。 戊己為當(dāng)令之神,透出得用,雖不富貴,亦有相當(dāng)?shù)匚?。若問科甲顯貴,則非庚金所不可。 或見一二比肩,無庚金制之,平常人也。倘運(yùn)不得用,貧無立腳。 【評(píng)注:九月月建戌宮,食神入墓。甲木臨于火墓,木性枯槁,雖然財(cái)星當(dāng)旺,而木土無情, 見比肩多而無庚金制之,衣祿平常?!?/b> 或四柱木多,用丙用丁,皆不足矣,專用庚金為妙。 凡四季甲木,總不外乎庚金。譬如木為犁,能疏季土,非庚為犁嘴,安能疏土? 雖用丙丁,癸庚決不可少也。九月卻不取土妻金子,當(dāng)取水妻木子。 凡甲木多見戊己,定作“棄命從財(cái)”而看;從財(cái)格,取火妻土子。 【評(píng)注:九月甲木,四柱比劫多,無庚克制,用丙丁以泄木氣,為命造所常有,但不及用庚金之美。 或見一派丙丁傷金,不過假道斯文;有壬癸破了丙丁,技藝之流; 無壬癸破火,支又成火局,乃為枯朽之木,有庚亦何能為力?定作孤貧下賤之輩。男女同理。 或有假傷官,得地逢生,此正合“甲乙秋生貴玄武”之說。用水制傷官者,以金為妻,水為子。 【評(píng)注:假傷官者,木火傷官也。甲木秋生,干透丙丁,而地支有水暗藏。 或丁戊俱多,總不見水,又為傷官生財(cái)格,亦可云富貴。此格取火為妻,土為子。 【評(píng)注:戌宮戊土為當(dāng)旺之氣,丁火為入墓之神。透出為用,為傷官生財(cái)格。身強(qiáng)而配合適宜,亦可富貴。 ”總不見水“這,謂不見水透出天干也。傷官生財(cái)格,以財(cái)為用,故以傷官為妻,財(cái)為子?!?/font> 凡甲多庚透,大貴;庚藏,小貴。若柱中多庚,則又以丁為奇,富貴人也。若無庚丙年月,又無火星出干,雖曰好學(xué),終困名唱。 【評(píng)注:申述上文,言四柱甲多專用庚金之旨。無庚制比劫,為平常之人。用庚制劫者,庚透大貴,庚藏小貴。若四柱庚金多,則又以丙丁制庚為要。 庚申一造,戌宮火透出,以食神制殺為用。 九月甲木,專用丁癸,見戊透必癸。但庚丁未透出,則不貴。 甲乙比肩,又逢比劫運(yùn),主弟兄劫財(cái)爭(zhēng)訟,刑妻損子。甲乙生正二月,無制無泄,主長(zhǎng)發(fā)師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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