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玉章
01 乾:甲子 甲戌 甲辰 壬申 1984年生,2歲上運 02 乾:甲子 甲戌 甲午 癸酉 1984年生,5歲上運 03 坤:甲子 甲戌 甲申 壬申 1984年生,4歲上運 04 乾:甲子 甲戌 甲申 癸酉 1984年生,8歲上運 05 乾:甲子 甲戌 甲寅 乙亥 《滴天髓》命例 06 乾:丁酉 甲辰 甲寅 甲子 1957年生,3歲上運 07 乾:丁未 甲辰 甲寅 甲子 1967年生,4歲上運 08 乾:戊子 甲寅 甲寅 甲子 古命 傅行簡,狀元 09 乾:己未 甲戌 甲戌 甲戌 1979年生,10歲上運
研究緣起: 一、對民間口訣“三甲天上貴”的理解探討。 二、從格局法的角度,探討三甲八字立格及成格的條件。 三、從氣數(shù)法的角度,探討三甲八字的先天氣數(shù)對命運的影響。 四、命中帶三甲,多見“夾拱”現(xiàn)象。(略)
前六造俱為戌月甲木。據(jù)《窮通寶鑒》“甲木喜用提要”:九月甲木,土旺者用甲木,木旺者用庚金,丁、壬、癸為佐。 其中—— 1、戌月木性凋零,土氣本旺,若柱中多土,必用甲木來疏。用木則喜壬癸水滋扶,促成“財星佩印”格為上。 2、若木有強根而結(jié)黨,戌土反受其殃,首用庚金砍削,此為“財格用七殺”制比劫以成格。 3、若柱中庚旺,又須配以丁火(丙火次之),構(gòu)成“食傷制殺”,富貴雙全。 4、若無庚金,則取丙丁火泄秀生財,促成“食傷生財格。
第1例(乾:甲子 甲戌 甲辰 壬申),戌辰申,財旺帶殺,比肩重重,支無強根,坐辰雖有微根,戌辰相沖,有所損傷。必用壬水滋扶。支合水局,壬水有力,故學業(yè)優(yōu)異,考上985大學,碩博連讀。 第2例(乾:甲子 甲戌 甲午 癸酉),戌午合,火土相生,財星強旺,甲死于午,又無根氣,形殘氣衰,必用癸水滋扶。癸在年支得祿,自坐酉金有源,故亦為好命。命主名校碩士畢業(yè)后,在國外工作。 第3例(坤:甲子 甲戌 甲申 壬申),戌申申,財生殺旺。甲坐申臨絕,木氣虛弱,殺重身輕,比劫、印星并用。前二運西方金地,學業(yè)無成。命主出身貧窮山村,十六歲南下廣東打工,很快做到工廠管理層,收入比同齡人高一些(3000多元)。辛未運,戊子年、己丑,財星損印,失戀、流產(chǎn),辭職回到家鄉(xiāng),兩年時間工作不順,居無定所,月收入只有千元左右。2010年庚寅,經(jīng)堂兄介紹,進入一家私營企業(yè),學習財務、統(tǒng)計知識,工資逐年增加,2011年到2012年,月收入達到5000元左右。 第4例(乾:甲子 甲戌 甲申 癸酉),與例3性別有異,只晚生一個時辰,喜忌基本相同。此造支會殺局,比肩、正印并用。大運順行,富貴雙全之命。2012年名校博士畢業(yè)。 第5例(乾:甲子 甲戌 甲寅 乙亥),此造十分簡單,月令財星雖然當令,月日又拱午火傷官,但比劫太旺,已構(gòu)成“比劫爭財”的惡劣局面?!兜翁焖琛返姆答仭霸邕\北方,祖業(yè)不保。丁丑運,稍成家業(yè)”。戊寅己卯二運,“回祿(失火)三次,起倒異常,刑妻克子,至卯而亡”。 第6例(乾:丁酉 甲辰 甲寅 甲子),此造比較特殊。甲木生清明后第七日,仍為乙木用事。甲辰、甲寅、甲子,三柱六字,氣旺勢強,可順不可逆。年支酉金逆局,得丁火傷官制之。構(gòu)成“傷官去官”格,故為大貴之命,現(xiàn)為一副部級官員。 第7例(乾:丁未 甲辰 甲寅 甲子),與第6例只換一未字,而有天淵之別。只是北方一農(nóng)民,做過村官(副村長),財星當令,又有年柱傷官坐未獨清,錢財尚可。 第8例(乾:戊子 甲寅 甲寅 甲子),雙寅三甲,又有子水滋扶,木氣旺極,可順不可逆。年干戊土合克子水正印為忌,得甲木破之,維護體象,故為貴命。此傅行簡狀元之命。惜運入火土旺地,有違體象,官職不高(從六品),仕宦九年,即辭職回家賦閑。 附:傅行簡,慶元府鄞縣(今浙江鄞縣)人,一說為浙江明州人,字敬父,一字居敬。宋寧宗嘉泰二年(1202)壬戌科狀元。壬戌科殿試,寧宗因父皇三年之喪未滿,宣布不親試,命省試第一傅行簡為進士第一名。這樣,傅行簡就成為省元、狀元兩元狀元,深為鄉(xiāng)里、市人所欽佩。傅行簡中狀元后,官授承事郎,歷官秘書郎、校書郎、著作佐郎。嘉定四年(1211),辭官賦閑于家至終。其仕宦生涯僅為九年。 第9例(乾造:己未 甲戌 甲戌 甲戌),此造為化氣從財格。甲為死木,庚、辛、丙、丁俱可為用。富二代,外企高管,年薪上百萬。 小結(jié): 1、“三甲天上貴”,自然不可直接套用“貴命”,其富貴吉兇,仍須綜合全局方可論斷。所謂天上貴者,更符合心性方面的取象:甲為首,天生不甘人下,喜做老大,具有管理者的潛質(zhì);甲的本質(zhì)是一股生氣,故比一般人要有活力,積極向上;三甲并列,有伏吟之象,故喜動不喜靜,活動能力強。三甲為喜用者,的確會比一般人成功的幾率要大一些。 2、甲為死木時,宜用金劈之以成器,或促成化氣格為上。 3、甲為活木時則用常規(guī)氣數(shù)法、格局法綜合論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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