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政處罰聽證指南發(fā)布時間:2013-04-03
一、內容 本局作出較大數(shù)額罰款、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我局應當組織聽證。當事人應當在接受勞動行政部門告知后三日內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逾期不提出者,視為放棄聽證權。 二、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勞動行政處罰聽證程序規(guī)定》。 三、需提交資料 (一)聽證申請書一份。聽證申請書中應載明下列事項: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所(指定送達地址)、郵政編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指定送達地址)、郵政編碼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符合規(guī)定的被申請人的名稱; 3、聽證請求、申請聽證的主要事實和理由; 4、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5、申請聽證的日期。 (二)申請人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公民: (1)身份證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2)戶口簿或關系證明(有權申請聽證的公民死亡、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由其近親屬或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聽證的)。 2、申請人為單位: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2)法定代表人職務證明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有申請權的單位終止,由承受其權利的單位提出申請的)。 (三)具體行政行為或行政不作為的證明材料。 (四)證據(jù)目錄及其他證據(jù)材料一份。 (五)委托代理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授權委托書原件; 2、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3、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復印件(需核對原件)、律師事務所函原件(代理人為律師)。 四、程序 (一)提交申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提交申請材料。 (二)審查處理。依法審查申請材料,決定公開聽證時間并于公開聽證的七日前通知申請人。 (三)公開聽證。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聽證案件公開進行,并制作筆錄。聽證筆錄在聽證結束后,應當立即交當事人審核無誤后簽字或者蓋章。 (四)作出決定。聽證結束后,行政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作出決定。 五、是否收費(收費依據(jù)和標準) 不收費。 六、辦事地址及咨詢、監(jiān)督電話 承辦機構: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策法規(guī)科,地址:黃岡市西湖一路70號,郵政編碼:438000,咨詢電話:8128613,監(jiān)督電話:8128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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