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即將出生,妻子便不工作了。在我們的計劃里,她將每日陪他到三歲,這種朝夕相處對孩子幼小心靈的成長十分重要。但是,家庭收入成了一個問題。少了一個賺錢的,多了一個花錢的。我雖然沒有被逼到為賺錢去寫作,但潛意識里一定覺得自己更像個男人了,養(yǎng)家糊口。于是,一天便脫口而出:“我養(yǎng)著你們倆兒?!痹捯怀隹冢约合茸阅樇t了,知道說了句錯話。
以女性主義的眼光衡量,妻子現在正承擔著最繁重的勞務,以一種特殊的方式創(chuàng)造著無法衡量的價值。她的工作可以說是全天候的,白天圍著孩子轉,夜里也不知要起來多少次。她在孩子身上所付出的體力、精力、時間,遠遠比我付出在寫作上的為多。但是,我們的社會通常不承認這也是一種勞動和創(chuàng)造。現有關于工作的定義,都是父權體現下的定義。 傳統(tǒng)社會性別角色更多地要求女人承擔家務,但是,從來不把家務勞動也視為一種創(chuàng)造價值的勞動。其實,價值是潛在的,但并非不存在。在養(yǎng)老院照顧老人的婦女算作在從事工作,在托兒所、幼兒園照顧孩子的婦女也算在工作,何以在家中從事這些活動的婦女便算“無業(yè)”呢?假如兩個家庭婦女分別交換為對方的丈夫和家庭承擔那些家務勞動,她們便理應享有工資、失業(yè)保障,等等。西方女性主義者因此提出,女人應該為家務勞動從丈夫那里獲得明碼標價的經濟酬勞,只有這樣才能給女人一個明確的說法。 事實上,男人通常只承擔一種勞動:生產勞動。而女人則承擔著三種勞動:生產勞
動、人類自身再生產勞動、家務勞動。但是,社會在衡量一個人所創(chuàng)造價值的時候總是 忽略了后兩種勞動。男權文化將生產勞動視為惟一創(chuàng)造價值的勞動,從而貶低了女人的付出。后兩種勞動分散了女人的時間與精力,使她們在生產勞動中處于遠弱于男性的位置。男人正因為女人的這種付出得以更集中精力于生產勞動,卻非旦不對女人的付出感恩戴德,反而認為她們賺的錢少。 如果真實行明碼標價的話,妻子應該為現在的勞動比我得更多的報酬。即使每月給我一萬元,我也是沒有勇氣承擔她現在做的那份“人類自身再生產勞動”,估且不論我是否能夠代替她。 同樣是兒子出世后,妻子無暇再寫作了。她的時裝評論曾經寫得頗不錯,因此《女士》的一位編輯大姐很替她惋惜,多次來信建議她別荒廢。如果將妻子在事業(yè)上的潛在損失計算在內,我絕對是無力支付她一份報酬的。所以,妻子賺的錢,其實遠比我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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