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說來,英語作文可以分為五大類,即:說明文、描寫文、記敘文、議論文和應用文。 1)說明文 說明某種情況,解釋某種現(xiàn)象或探討某個問題,如:對觀點的闡述、對條文的解釋、對過程的描述、報告等。說明文包括: 限定文: 給某事物做一個定義式的解釋。 判斷文: 對某人或某事物做出客觀判斷。
2)描寫文 用語言來描繪某人、某物、某地、某情況或某過程,一般按空間順序來寫。描寫文包括: 客觀描寫文:
客觀描寫作者的所見所聞,不添加任何主觀看法。 主觀描寫文:
有目的地挑選那些作者想要表達的細節(jié)進行描述,表達作者的某種情感。
3)記敘文 講述某件事情或一系列事情,一般按時間順序展開。新聞報道、故事、傳記、自傳、歷史等,均屬記敘文范疇。
4)議論文 目的是說服讀者。要想達到說服別人的目的就要進行邏輯推理。推理有兩種方法:演繹推理和歸納推理。 演繹推理:
先給出一個一般性的概念,然后再列舉具體實例,最后得出一個與前面提到的概念相一致的結論。 歸納推理:
先給出具體實例.然后從這些具體實例歸納、總結出一個一般性的道理或概念。
5)應用文 包括通知、布告、便條、合同、介紹信、推薦信、求職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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