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持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證到轄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處打印公積金查詢單;管理處工作人員審核申請人貸款資格,計算可貸額度;符合貸款條件,發(fā)給申請人《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根據要求填寫《青島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根據所購房屋類型及區(qū)域提供所需材料。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批,審核批準后申請人前來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辦理抵押、保險手續(xù),合同各方簽字蓋章后,借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4、抵押登記手續(xù)辦結,管理處工作人員負責辦理劃款(收妥《房地產他項權證》后三個工作日劃結,每月27、28日不劃款)。 5、劃款完畢,借款人到管理處領取進帳單和還款存折(卡)。 6、借款人自劃款完畢當月開始還款,采取“先息后本,按月均還”的方法。具體還款方式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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