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唐宋八大家之一 [1]。蘇軾與父蘇洵、弟蘇轍并稱“三蘇”。蘇軾二十一歲中進士,神宗時期曾在鳳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職。元豐三年(1080年)因“烏臺詩案”受誣陷被貶黃州任團練副使,在黃州四年多曾于城東之東坡開荒種田,故自號“東坡居士”。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學(xué)士、侍讀學(xué)士、禮部尚書等職,并出知杭州、潁州、揚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貶惠州、儋州。大赦北還,途中病死在常州,葬于河南郟縣,追謚文忠公。人稱“蘇東坡”,號“東坡居士”。史書記載蘇軾“身長八尺三寸有 余,蘇軾為人寬大如海”。蘇軾是蘇洵的次子(長子夭折),嘉祐二年(1057年),與弟蘇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年),父親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因與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并非完全不同意,還是有部分認可的,前期反對,后期深入民間,了解到新法的好處,轉(zhuǎn)而贊成新法好的方面),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再遷至密州(今山東諸城),移至徐州。元豐二年(1079年),罹“烏臺詩案”,責(zé)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署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復(fù)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后,升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xué)士知制誥(二品),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年)出知杭州,后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年),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州市區(qū)),再貶昌化軍(今海南儋州市)?;兆诩次?,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年)卒于常州(今屬江蘇),葬于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御賜謚號文忠(公)。 編輯本段蘇軾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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