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兩旁植樹,是我國古老的傳統(tǒng)。 秦始皇統(tǒng)一中國后,修建了以咸陽為中心,分別通往燕、齊、吳、楚等地的大道。據(jù)《漢書·賈山傳》中說,這些大道兩側(cè),每隔三丈即“樹以青松”,非常壯觀。漢朝時(shí),都城長安的街道多栽桐樹、梓樹和槐樹,每到夏季,綠蔭一片。北魏都城洛陽的道路綠化以槐樹、柳樹為主,街景很美,有詩贊道:“洛陽佳麗所,大道蕩春光。”唐代的道路綠化以槐樹為主,王維曾有詩句寫道:“俯十二兮通衢,綠槐參差兮車馬。”北宋東京(今開封)植樹最多,有柳樹、石榴樹、櫻桃樹等。元代更加重視植樹,元世祖規(guī)定大道每隔兩步要植樹一棵。清時(shí),左宗棠率部收復(fù)新疆時(shí),凡有水源的地方都要在路旁栽柳樹。 古人歷來把植樹作為評價(jià)官吏政績的依據(jù)之一。唐代的柳宗元不僅以詩而聞名,也因道路綠化而名垂史冊。宋代蔡襄任福州知府時(shí),因下令各州縣大搞道路綠化而有功,閩中民謠贊道:“夾道松,夾道松,問誰栽之找蔡公。行人六月不知暑,千古萬古搖清風(fē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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