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商湯至太甲(湯嫡長孫)期間,伊尹一直是商王朝的重要輔臣,商朝的一位掌權的元老。就在太甲即位之初,發(fā)生了伊尹放大甲于桐宮的事件。由于文獻不足,歷來對此事有不同說法,各執(zhí)一詞。 傳統(tǒng)說認為,伊尹放太甲的事件,是常被后世稱頌之事,有史籍為證。《尚書序》記載: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諸桐,三年復歸于毫,伊尹作大甲三篇。《左傳·襄公二十一年》則說,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無怨色。后世儒家據(jù)此頌揚伊尹具有“大仁”、“大義”之美德。 懷疑說提出,早在戰(zhàn)國時就有人仔細推敲傳統(tǒng)說,以為不可信?!睹献?/span>·盡心上》記載,公孫丑對此事提出了疑問。他說:“賢人之為人臣也,其君不賢,則因可放與?”在古代社會,君臣關系是不可改變的。伊尹身為人臣而放其君,這種顛倒君臣關系的做法,除了依仗權勢,有意篡奪外,在正常情況下是禮法所不允的。孫淼在《夏商史稿》一書中,也認為此事值得懷疑。伊尹是受儒家崇拜的賢人,豈能搞篡權活動?因而后世儒家竭力為之辯解,把伊尹篡奪政權說成是教訓國君。公孫丑的發(fā)問,刺中問題的關鍵。 否定說認為,所謂伊尹放太甲于桐宮是為了教訓太甲的說法,掩蓋了歷史真相。據(jù)《竹書紀年》記載,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宮,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太甲潛出殺伊尹,乃立其子伊隊伊奮,命中分伊尹田宅?!短接[》卷八三《皇王部》,也有類似記載,說仲壬崩,伊尹放太甲,乃自立四年。這樣看來,根本不存在伊尹放太甲于桐官又迎立太甲子事。實際情況是伊尹廢太甲篡位,后太甲潛出桐宮殺伊尹,奪回了王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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