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寧德人;老婆,閩侯人。80后夫妻,現(xiàn)均在福州工作。為了婚后更好地孝敬雙方父母,也為了體現(xiàn)和弘揚80后的新孝道觀,給各位網友曬曬我們夫妻倆簽訂的孝敬父母協(xié)議書:
本協(xié)議以孝敬父母,促進家庭和睦幸福為制定準則。 一、每月將夫妻兩人收入的30%作為贍養(yǎng)費付給雙方父母。 二、每兩周由雙方或女方回閩侯探望女方父母一次;每個月由雙方或男方回寧德探望男方父母一次。探望當天為父母包攬家務活。 三、逢年過節(jié),尤其是遇到法定假期的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夫妻兩人一起依次到男方和女方家與雙方父母團圓。為表敬重對方父母之意,所攜保健品等探親禮物由對方選擇和購買。 四、逢雙方父母生日,由雙方或各自一方為他們操辦。 五、每年安排雙方父母一起來福州聚會1到2次,增加雙方家庭間的聯(lián)系,增進親情。 六、每年安排雙方父母各旅行一次,費用由夫妻兩人共同承擔,有條件和時間時應盡量陪同。 七、每年定期為雙方父母添置新衣服和生活用品。 八、每半年帶雙方父母到醫(yī)院做一次身體檢查。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夫妻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雙方簽字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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