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業(yè)納稅計算公式分類: 建筑裝修企業(yè) 2009-09-18 10:19
建筑行業(yè)納稅計算公式 建筑安裝企業(yè)在向稅務機關交稅時,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工程造價×綜合稅率 式中:含稅工程造價=不含稅工程造價+應納稅額 計稅標準的確定 在確定工程造價時,稅金的計取是在最后,所以在計算稅金前,只存在不含稅工程造價,不存在含稅工程造價,不能用納稅計算公式來計算稅金,而必須把公式中的含稅工程造價換成不含稅工程造價。由于換成不含稅工程造價,計稅基數減少了,所以,還應將綜合稅率變成計稅標準。為了保持應計稅額與應納稅額相等,在計稅基數減少的情況下,必須使計稅標準大于綜合稅率。 計稅標準及用不含稅工程造價計算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可以用下列方法推導: 將上述含稅工程造價的計算公式代入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可得: 應納稅額=(不含稅工程造價+應納稅額)×綜合稅率 經化簡,可得: 應納稅額=不含稅工程造價×綜合稅率/(1-綜合稅率) 計稅標準=綜合稅率/(1-綜合稅率)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qū)者的計稅標準為 3.3%/(1-3.3%)≈3.413% 按計稅標準計算應計稅額的公式 應計稅額=不含稅工程造價×計稅標準 應該指出,根據此公式計算的應計稅額與上述含稅工程造價計算的應納稅額在數量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計入工程造價的應計稅額正好等于向稅務機關交納的應納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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