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1、 企業(yè)購買的設備既用于增值稅項目,也用于營業(yè)稅勞務,那么,該設備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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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納稅人購買的設備同時用于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包括免征增值稅項目)和營業(yè)稅勞務的,其設備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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