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詩經(jīng)》重疊詞的詞性——與楊合鳴、周德旗先生商榷
楊合鳴、周德旗先生在《〈詩經(jīng)〉疊根詞皆為形容詞》①一文(下簡稱“《皆》文”) 中,就《詩經(jīng)》重疊詞詞性問題進行了有益的探討;但《皆》文在對討論 范圍的劃定,對疊音詞與疊根詞、詞與非詞的判斷及其作出的基本結(jié)論等方面,都還存在著一些需要加以商榷的問題。 1.討論要劃定一個范圍。這一點,《皆》文在標題中便表明了,其討論范圍為《詩經(jīng)》疊根詞的詞性。討論范圍的劃定,應(yīng)能夠充分和經(jīng)濟便捷地滿足研究的需要。這一點,《皆》文卻未能作到。 首先,《皆》文劃定的討論范圍,未能充分滿足其研究目的?!督浴肺牡难芯磕康闹?,是要通過確立自己的論點以糾正“古今學者”的有關(guān)錯誤見解。而要達到這一目的,討論范圍就必須與“古今學者”的討論范圍相一致。為了弄清 “古今學者”的討論范圍,我們在這里照錄幾段《皆》文中的有關(guān)引文: (1)“凡重言皆形容之詞”( 王筠:《說文釋例》卷5); (2)“《詩經(jīng)》里的名詞性重言詞只有‘燕燕 ’一個。”“《詩經(jīng)》里的動詞性重言詞有‘處處’、‘言言’、‘語語’、‘宿宿’、‘信信’五個。 "( 向熹 : 《詩經(jīng)語言研究》); (3)“重疊詞大多為狀態(tài)形容詞……但也有重疊式的名詞和重疊式的動詞”( 易孟醇:《先秦語法》) 。 此外,我們再引幾段可揭示“古今學者”有關(guān)討論范圍的文字如下: (1)“凡疊字皆形容之字”(阮元)②; (2)重疊詞“在《詩經(jīng)》中出現(xiàn)較多。……其中又大都屬于狀態(tài)形容詞。……也有的是象聲詞”(程湘清) ③ ; (3)“名詞組成的重言詞,有兩種值得注意的情況:(一)它是表示名稱的形式之一。例如:‘燕燕于飛’”(周秉鈞) ④。 上引文字表明,“古今學者”的討論以重疊詞(又稱“重言”、“重言詞”、 “疊字”)為范圍,而不是像《皆》文那樣將討論限定在疊根詞范圍內(nèi)。由于討論范圍方面存在著差異,所以即使《皆》文的結(jié)論能夠百分之百正確,它也還是無法達到糾正“古今學者”有關(guān)錯誤見解的目的。 其次,《皆》文劃定的討論范圍也難以經(jīng)濟便捷地推動研究的展開?!督浴肺姆Q,它之所以只討論疊根詞詞性而對疊音詞“略而不論”,是因為前者“屬合成詞”, 在《詩經(jīng)》中“使用頻率頗高,且較為復(fù)雜”, 而后者“屬單純詞”且“易于理解”。但是,事實上疊音詞在《詩經(jīng)》中同樣有“頗高”的使用頻率,其情況也同樣“較為復(fù)雜”?!督浴肺囊藙③年P(guān)于重疊詞作用的一段話,其最后兩句為“‘喈喈’逐黃鳥之聲,‘喓喓’學草蟲之韻”?!筮@類逐聲學韻之詞,《詩經(jīng)》中可謂俯拾皆是,但其詞性并非沒有討論的余地。雖說多數(shù)學者將它們歸入形容詞,但也總是將其單獨提出加以說明(如馬忠先生指出,疊音詞中“有一部分是象聲的詞。……在古代漢語中,這種象聲詞可以用做句子里的定語、謂語、狀語。因此,它的性質(zhì)與形容詞很相近。” ⑤黃伯榮、廖序東先生指出:“摹擬聲音的詞叫‘象聲詞’”,“象聲詞在句子中經(jīng)常作狀語、定語”,“因此,可以把這部分詞歸入形容詞”⑥);況且,對這類詞的詞性劃分,學術(shù)界也還有其它不同主張,如王力先生曾將這類詞劃歸為“擬聲方面的副詞”⑦;呂叔湘先生的《語法修辭講話》,“語法小組”的《語法講話》,則將“象聲詞” 單獨列為一類⑧?!对娊?jīng)》象聲詞的運用,存在大量一詞象多聲和多詞象一聲的現(xiàn)象。如“將將”可分別用以摹擬佩玉聲(《鄭風·有女同車》)、鸞聲( 《小雅·庭燎》) 、鼓鐘聲(《小雅·鼓鐘》) 、磐筦聲(《周頌·執(zhí)競》) 等,而“坎坎”(《魏風·伐檀》)、“丁丁” 、“許許”(《小雅·伐木》) 等,則都可用以摹擬伐木聲。《詩經(jīng)》疊音詞運用中的“一形多詞”現(xiàn)象亦頗為多見,如“將將” 既可充當摹擬多種聲音的象聲詞,也可充當表示“美好貌”(《魯頌·閟宮》:“犧尊將將”)、“嚴正貌”(《大雅·綿》:“應(yīng)門將將”)的形容詞。許多重疊詞如果脫離具體的語言環(huán)境,連詞義和詞性都無法確定??梢?,《詩經(jīng)》疊音詞并非已“易于理解”到了可以“略而不論” 的地步。 若要按《皆》文限定的范圍進行討論,就要首先將《詩經(jīng)》重疊詞區(qū)分為疊音詞與疊根詞。但是,區(qū)分這兩類詞,并不是件輕而易舉之事。從語音形式看,疊音詞和疊根詞都是一個單音節(jié)的重疊,就是說疊根詞必然同時也是疊音詞; 從詞義內(nèi)容看,有些語音和書寫形式相同的重疊詞,卻有著疊音詞與疊根詞的雙重身分。如“肅肅”在《詩經(jīng)》中,既用來作表“恭敬貌”(《大雅·思齊》)、 “嚴正貌”(《小雅·黍苗》)、“疾行貌”(《召南·小星》)、“齊整貌”(《周南·兔罝》)的形容詞(屬疊根合成詞),又用來作摹擬鳥羽振動聲(《唐風·鴇羽》、《小雅·鴻雁》)的象聲詞(屬疊音單純詞)?!对娊?jīng)》中通假字的大量使用,更增加著識別某些重疊詞究竟是疊音詞還是疊根謂的難度。如《周頌·執(zhí)競》“斤斤其明”中的“斤斤”, 義為“明察”, 與“斤”字諸義了無關(guān)涉。據(jù)此,可斷定“斤斤”為疊音單純詞;但《毛詩集疏》指出 ,“斤與昕聲義相近”, 《廣雅·釋訓(xùn)》則認為 ,“斤斤其明應(yīng)讀為炯炯其明”,“斤斤” 即“昕昕”或“炯炯”的假借。據(jù)此 ,“斤斤” 則應(yīng)被判定為疊根合成詞。這兩種意見孰是孰非,一時很難得出令人信服的結(jié)論。有鑒于上述原因,將《詩經(jīng)》重疊詞這一討論范圍縮小到疊根詞,不僅未使研究變得經(jīng)濟便捷,而且很容易造成一些難以避免的失誤和不必要的混亂。比如,與《皆》文 “《詩經(jīng)》中疊根詞使用頻率頗高”的看法相反,程湘清先生的研究則認為,《詩經(jīng)》中有 360 個重疊詞,共使用 689 次 ,“在這 360 個重疊組合中,除‘滔滔’、‘高高’、‘明明’、‘青青’、‘旦旦’、‘處處’等一小部分是由單音詞的重疊而構(gòu)成的重 疊式合成詞外,大部分是單純重疊詞。”⑨這表明,人們對《詩經(jīng)》重疊詞中疊音詞、疊根詞各自所占比例的判斷很不一致; 而如果使討論陷入這樣一些爭論中去,那對于搞清《詩經(jīng)》重疊詞詞性這個特定課題來說,便只能是徒生枝節(jié),從而使通往研究目的的道路變得更加歧途叢生。再比如,《皆》文所認定的疊根詞中,有不少詞就很值得懷疑。如“氓之蚩蚩”(《衛(wèi)風·氓》)中“蚩蚩”的“戲笑貌”義,并非由“蚩”的詞義(《說文》:“蚩,蟲曳行也”)重疊而成;“河水洋洋”(《衛(wèi)風·碩人》)中“洋洋” 的“盛大貌”義,并非由“洋”的詞義(《說文》稱 ,“洋”為河水名) 重疊而成;“采采苤苢”( 《周南·苤苢》)中“采采”的“茂盛貌”義,并非由“采”的詞義( 據(jù)采字從“爪”的字形便不難看出其義為“摘取”)重疊而成;“麀鹿濯濯”(《大雅·靈臺》) 中“濯濯” 的“大”、“美” 、“肥”等義,并非由“濯”的詞義(《說文》:“濯,瀚也”) 重疊而成?!M成這些重疊詞的單字本身另有意義,而與重疊詞詞義無關(guān);這些單字,在由其組合成的重疊詞中,只是一個記錄語音的符號。顯然,這些重疊 詞是單純詞,屬于疊音詞而不應(yīng)劃歸于疊根詞。《皆》文的這些失誤,也從反面證明,它劃定的討論范圍無法充分和經(jīng)濟便捷地滿足其研究本身的需要。 多數(shù)“古今學者”之所以不以區(qū)別疊音詞和疊根詞為研究前提,除因這種區(qū)別有時不易進行外,還在于將《詩經(jīng)》重疊詞作為一個整體來研究,可能更符合實際?!对娊?jīng)》基本上反映兩周時代的語言面貌,而兩周時代恰好是漢語詞匯從以單音詞為主向以雙音詞為主過渡的肇始階段。該階段過渡最重要的途徑之一,是由語音造詞向語法造詞轉(zhuǎn)化。作為這種轉(zhuǎn)化中的產(chǎn)物,《詩經(jīng)》重疊詞顯示著某種“非此非彼”、“亦此亦彼”的“中介”形態(tài)(其中疊音詞雖仍可視為語音造詞的產(chǎn)物,但它已突破了單音節(jié)限制而采取了“音節(jié)合成” 的方法;疊根詞雖可以說已經(jīng)是語法造詞的產(chǎn)物,但它卻仍保持著單音節(jié)重復(fù)的形式),對這樣一些詞,與其硬作疊音、疊根的區(qū)別,倒不如將其視為一個整體來研究更合乎語言材料的實際。當然,我們不是說對《詩經(jīng)》重疊詞進行疊音詞和疊根詞的區(qū)別沒有意義,但這應(yīng)當屬于另外一個研究課題,而無需將這種區(qū)別當成研究《詩經(jīng)》重疊詞詞性問題的背景和前提。 2.對一些“古今學者”關(guān)于“燕燕”(《邶風·燕燕》)為名詞 ,“處處” 、 “言言” 、“語語”(《大雅·公劉》) 為動詞的判斷,《皆》文的反駁是:這些重疊組合都“并不是詞”。 關(guān)于“燕燕”, 《皆》文寫道:“陳奐《傳疏》: ‘此猶 “鴟鸮鴟鸮”、“黃鳥黃鳥”疊呼成義之例。’準此,‘燕燕 ' 并不是詞,而是‘燕子燕子'之意。” "我們認為,這一結(jié)論下得過于草率了。要判斷“燕燕”是詞還是像“鴟鸮鴟鸮”那樣的疊呼語,起碼需要進行這樣幾個角度的分析比較:一是從語法結(jié)構(gòu)上來看, “鴟鸮鴟鸮”的組合成分間可插入“啊”字,而“燕燕”二字間卻不能插入“啊” 字,這表明前者組合成分的結(jié)合松散,而后者組合成分的結(jié)合緊密; 二是從詞匯意義來看, “鴟鸮鴟鸮”與“鴟鸮”所代表的概念等值,而“燕燕”與“燕” 所代表的概念已不盡相同。“燕” 僅是鳥名,而“燕燕”則有復(fù)數(shù)化傾向(從“差池其羽”、“頡之頏之”、“上下其音”等描述,不難見出“燕燕”決非指一只燕),這表明前者經(jīng)重疊并未產(chǎn)生出新概念,而后者經(jīng)組合成分重疊,已經(jīng)以一個表達新概念的新詞而存在;三是從語法意義上看 , “鴟鸮鴟鸮”與后續(xù)謂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間有明顯停頓,在謂語前面,可以加上一個“你”字,而“燕燕”與后續(xù)謂詞(“于飛”)間沒有停頓,在謂語之前也不能增加“你”字,這表明前者在句中是作為獨立成分的呼語,而后者在句中則是主語。綜上,我們認為,“燕燕”不是所謂的疊呼語,而是一個名詞性的重疊詞。 關(guān)于“處處”、“言言”、“語語”, 《皆》文寫道:“于省吾《詩經(jīng)新證》 :‘詩義本謂于是處,……于是言 ,于是語,是說京師之野,正是可處,……可言,可語的居住地址。……作重言者以足成其詞句而已。’可見,‘處處 ' 、‘言言' 、‘語語' 并不是詞,而仍為‘處’、‘言’、‘語’之意,后面疊一處 ' 、‘言 '、‘語’只是為了湊足音節(jié)罷了。”我們認為,這段論述也屬明顯失誤。《皆》文對此處幾個疊詞與它們就由組成的單音詞意義相同的判斷,并不合乎實際。單音詞“處”、“言” 、“語”僅僅表示動作,而由其組成的重疊詞則同時表示動作的持續(xù),并潛含著主體對此進行評價的主觀色彩。正因為如此,王力先生才對“于時處處,……于時言言,于時語語”作出這樣的解釋:“處處,……言言,語語,都是動詞復(fù)說,表示人民安居樂業(yè)、笑語歡樂的情況”⑩。可 見 ,“處處” 、“言言”、“語語”已經(jīng)是與“處”、“言” 、“語”在意義上不盡相同的新詞了。《皆》文以“只是為了湊足音節(jié)罷了” 一語,輕易否定“處處”等是詞的做法,是不慎重的。判斷一個語音組合是詞或不是詞,還是應(yīng)當以從語法結(jié)構(gòu)、詞匯意義、語法意義等角度進行的分析為依據(jù),才較為可靠?!对娊?jīng)》中許多重疊詞都兼有調(diào)和音節(jié)節(jié)律的作用,若以此為據(jù)否定“處處”、“言言” 、“語語”為詞,那么勢必能以同樣的理由判定,《皆》文所認定的許多疊根形容詞(如“維葉萋萋” 、“其葉蓁蓁”中的 “萋萋”、“蓁蓁” 等)也都“并不是詞”, 其重疊也“只是為了湊足音節(jié)罷了”。可見,憑這一理由,是無法推翻 “處處”、“言言”、“語語”為動詞性重疊詞之結(jié)論的。 《詩經(jīng)》時代重疊詞的大量出現(xiàn),一方面折射著主體講究對稱的審美趣味,一方面也反映了漢語發(fā)展的某些內(nèi)在規(guī)律(漢語每個單音節(jié)元輔音相間的對稱性,隨漢語的發(fā)展而加以擴展,便會很自然地對音節(jié)與音節(jié)、詞與詞以及句與句等語言單位提出對稱性要求),因此,是否具有調(diào)和語音節(jié)奏的功能,不能充當判斷《詩經(jīng)》重疊組合是詞或非詞的標準。認真閱讀《詩經(jīng)》便不難發(fā)現(xiàn),詩句中凡兩個相同的字以前后相接形式出現(xiàn)時,基本上都是重疊詞,而極個別的非詞組合,只要從語法結(jié)構(gòu)、詞匯意義和語法意義等方面對其加以分析,便很容易做 出正確判斷。例如“魚在在藻”(《小雅·魚藻》)中的“在在”這一非詞組合,前一個“在”是與“魚”相聯(lián)系的謂詞,而后一個“在”是與“藻”相聯(lián)系的介詞(故“魚在在藻”的語氣停頓,為“魚在/在藻” 而不是“魚/在在/ 藻”); 這點若與“魚在于沼”(《小雅·三月》〉相比照,可以看得非常清楚。至于《皆》文所說的用以“疊呼”或“只是為了湊足音節(jié)” 的非詞性單音節(jié)重疊組合,在《詩經(jīng)》中是找不到的。 3 .我們認為,《皆》文關(guān)于“《詩經(jīng)》疊根詞皆為形容詞”的基本結(jié)論難以確立;而早已由許多學者得出的《詩經(jīng)》重疊詞絕大多數(shù)為形容詞的結(jié)論 ,卻仍是可信的。這“絕大多數(shù)”形容詞性重疊詞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摹擬聲音的象聲詞,屬于單純詞,疊音詞;另一類是狹義的形容詞,它既包含有疊音的單純詞,也包含有疊根的合成詞。在這“絕大部分”形容詞之外,《詩經(jīng)》重疊詞中還有少量名詞和動詞。 《詩經(jīng)》中的名詞性重疊詞,除前面已討論過的“燕燕”之外,至少還可以舉出“子子”、“孫孫”(《小雅·楚茨》:“子子孫孫,勿替引之”)這兩個詞。“子子”在這里無論如何也不能被視為“呼語”;“子”與“子”之間,不能加“和”、“與”等字,這說明“子子”是一個緊密結(jié)構(gòu);“子子”的詞匯意義含有“一個接一個的‘子’” 、“所有的‘子’”等不同于“子”的詞義內(nèi)容;“子子”在這里作為一個概念、充當句中的一個成分,而不是象在意動用法 (如《論語》“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的“子子”)中那樣作為兩個可以分開的概念,充當句中的兩個成分??梢?,“子子”是詞,是一個名詞性的重疊詞。同理, “孫孫”當然也是一個名詞性的重疊詞。 《詩經(jīng)》中的動詞性重疊詞,較為肯定的可舉出“采采”和“哀哀”。 “采采”在《詩經(jīng)》中具有“一形多詞” 的特點。在“蜉蝣之翼,采采衣服”(《曹風·蜉蝣》)中,根據(jù)上下文,可以毫不費力地判定“采采”為形容詞 ;而在“采采卷耳,不盈頃筐”(《周南·卷耳》)中,在“采采苤苢,薄言采之”《周南·苤苢》)中 ,“采采”究竟是形容詞還是動詞,就不那么容易判斷了。因為從上下文看 ,“采采”無論被視為表“茂盛”、“美盛”義的形容詞,還是被視為表“采摘”義的動詞,都能夠講得通順。正因為如此 ,“古今學者”對這兩個“采采”的詞性判斷,一直就有形容詞說和動詞說這兩種不同的意見。對這些意見,人們自可根據(jù)個人對文義的理解擇善而從,但在沒有新的充分論據(jù)和論證的情況下,卻不可僅憑前人的某種意見去否定另一種意見。王力先生在同一冊教材中,將《卷耳》中的“采采”解釋為“采了又采”, 視為動詞,而將《苤苢》中的“采采”解釋為“茂盛鮮明的樣子”, 視為形容詞11。我們認為王力先生的解釋是有道理的。在《苤苢》中,謂詞“采”已在“薄言采之”中出現(xiàn),“苤苢”是“采”的對象,故“采采”應(yīng)是修飾“苤苢”的形容詞;而在《卷耳》中,“不盈頃筐”只是對“采采卷耳”這一活動結(jié)果的說明,“卷耳” 是“采采”的賓語 ,“采采”則是以“卷耳”為對象的及物動詞。從詩文意義的分析來看,結(jié)論也應(yīng)該是這樣。一位婦女采摘卷耳,采了又采卻總沒能采滿淺淺的“頃筐” 。何以會如此? 原來,這位婦女并未全神貫注于采摘卷耳,而是由于“嗟我懷人 " 在不斷地走神?!@樣解釋,豈不是比將“采采卷耳” 訓(xùn)作“茂盛的卷耳”更符合文意嗎? “哀哀父母,生我劬勞”,“哀哀父母,生我勞瘁”(《小雅·蓼莪》)中的“哀哀”一詞,由動詞“哀”(《說 文》:“哀,閔也”)重疊而成,有哀憐、哀怨、哀恨等義。細玩文義,當可見出“哀哀”一詞,并不是“父母”的修飾語,而是全句的謂詞(其主語為詩歌的吟詠者),“父母生我劬勞”、“父母生我勞瘁” ,則是引發(fā)吟詠者“哀哀”的原因。所以,“哀哀”是動詞性的重疊詞。 另外,《詩經(jīng)》重疊詞中,還有少量詞,究竟屬于形容詞還是屬于動詞,一時尚難以定論。比如 ,“皋皋訿訿,曾不知是玷”( 《大雅·召曼》) 中的 “皋皋”和“訿訿”,歷來就有不同解釋?!睹娪?xùn)話傳》曰:“皋皋,頑不知道也;訿訿,窳不供事也”;《毛詩正義》疏引舍人云:“皋皋,不治之貌也”;《經(jīng)典釋文》引《韓詩》“訿訿,不善之貌” 。按這些解釋 ,“皋皋”、“訿訿”為形容詞。但也有不同意見,如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曰:“皋當讀為,《玉篇》 :‘,相 欺也。’重言之則曰‘。’”朱熹《詩集傳》:“訿訿,相詆也。”按這些解釋,“皋皋”、“訿訿”則應(yīng)是動詞。再如“喓喓草蟲,趯趯阜螽(《召南·草蟲》)中的“趯趯”, 多被解釋為“跳躍貌”, 屬形容詞。但也有人將它視作動詞,訓(xùn)為“跳躍”, 如袁愈荌便將這兩句詩譯為“鳴聲喓喓是草蟲,跳躍追趕有蚱蜢”12?!墩f文》云:" 趯,踴也。從走,翟聲”, 《漢書·李尋傳》“涌趯”那陰注:“趯字與躍同。”據(jù)此,可以確信“趯” 即“躍”的同源字(二字皆以“翟”為聲符,而二字的義符“走”和“足” 的相通性可以說一目了然), “趯趯” 即 “躍躍”, 屬動詞。《毛詩訓(xùn)沽傳》(“趯,躍也”和《廣雅·釋訓(xùn)》(“趯,跳也”)的有關(guān)訓(xùn)釋,對此種意見也提供了支持。對以上這樣一些詞的詞性,僅靠故訓(xùn)難以作出令人信服的判斷。因為第一,故訓(xùn)對這些詞的解釋常常是“隨文賦義”式的; 第二,兩種不同意見很可能都有其一定道理,但又都還拿不出足夠的論據(jù)駁倒對方的意見。所以,當我們還未找到充分理由之前,對這些詞的詞性問題,最好取“闕如”的態(tài)度。當然,每個人對某個詞的詞 性都可以有自己的傾向性意見,但在尚不能駁倒全部相反意見的情況下,便貿(mào)然判定這些詞“皆為形容詞”或皆為動詞,其結(jié)論肯定是要令人懷疑的。 注釋 : ①載《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7年第 24卷第 4 期。 ②阮元《揅經(jīng)室集》。 ③⑨程湘清:《先秦雙音詞研究》,山東教育出版1982年版,第82-83.82頁。 ④⑧周秉鈞:《古漢語綱要》,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1年版,第 241. 332頁。 ⑤馬忠:《古代漢語語法》,山東教育出版社1983 年版 ,第297-298 頁。 ⑥黃伯榮、廖序東:《現(xiàn)代漢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 295頁。 ⑦王力:《漢語史稿》中冊,中華出局 1986年新 l版,第 318 頁。 ⑩11王力:《古代漢語( 修訂本)》第二冊,中華書1981年第502.470. 472頁。 12《詩經(jīng)全譯》,貴州人民出版社 1981 年版,第 21 頁。 (本文1998年已發(fā)表于《河南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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