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實踐中積累了一套識人、用人的經(jīng)驗,歸納起來為“五視”即:
居視其所親——注意觀察一個人平時跟誰在一起。如果與賢人相近,則可重用;相反,若與小人為伍,就要當心。 富視其所與——看他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如果只滿足私欲,大肆揮霍,貪圖享受,則不可重用。 達視其所舉——如已處于顯赫之位,需要觀察他如何選拔部屬。若任人唯賢,量才錄用,自然是襟懷坦蕩。按秉公辦事的有為之士用之。 窮視其所不為——對于處于困境之人,可以視其操守如何。若雖處困境,卻不做任何茍且之事,這樣的人就可以放心地委以重任。 貧視其所不取——看一個人在貧困潦倒之時的行為。不取不義之財,甘守清貧,則品性高潔。若見錢眼開,如蠅逐臭,就萬不可重用。
縱觀識人用人之成敗得失,往往跳不出"五視"所列,"五視"歸一,說到底"視"的是人一個人的道德品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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