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在攝影中不僅用來客觀地表現物體形態(tài)特征,還可以傳遞給人感受。再現靜物產品形狀、體積、色彩、質感、空間等視覺信息的同時,也展現了靜物產品積極美好的諸多方面。攝影師不能單純從表象來觀察光,而應尋思“光”所包含的情感語言。對被攝物來說,不同的采光角度、亮度,得出的效果是不同的。掌握光在攝影作品中的效應,并且對此感覺敏銳,是攝影師的本能,猶如畫家熟練地運用顏料來描繪物體一樣,攝影師是運用布光來“描繪”。
1. 直接表現
直接表現是指布光對產品或其構成的情節(jié)直接渲染氣氛。這種布光大部分直接作用在主體上。由于光有冷暖、強弱、明暗之分,所以表現出的主題和氛圍也不盡相同。
 圖 1 |
 圖 2 |
圖1中,在香水左右兩邊布置兩盞沒有加柔光布的閃光燈,光線比較硬朗、響亮,所以出現了低調的作品。作品傳達出的是香水神秘而濃郁的氣息。而圖2中同樣是這種香水,在靜物臺背后打上柔光閃光燈,表現了香水瓶子的豐富層次,顯得高貴典雅。
 圖 3 |
 圖 4 |
再看圖3和圖4,都是兩側打光,只是圖3在被攝體后加了盞柔光閃光燈。但最主要的區(qū)別還是光源所產生的色溫不同。圖3的色溫在3200K左右,所以產生暖調的效果,產品顯得高貴;而圖4的色溫大約是5400K,產生冷調的效果,給人一種素雅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