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與宗教
劉夢溪
盡管近來國學大熱,還沒有看到把國學和宗教直接聯(lián)系起來為說。但如果談論國學帶上宗教的警示意味,距離國學的“宗教化”亦非緲不可期。這導源于和國學有關(guān)的一些概念之間的混淆而未加分疏。
首先是國學和中國傳統(tǒng)文化,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使用的時候宜有分別而不應加以混淆。蓋傳統(tǒng)文化的涵容面大,而且是一個“松散的整體”(史華慈語),國學的涵容面要小得多。文化是指一個民族的整體生活方式及其價值系統(tǒng),因此中華民族在傳統(tǒng)社會的整體生活方式及其價值系統(tǒng)就是傳統(tǒng)文化。但文化有物化的層面和精神的層面,國學自然屬于文化的精神層面,但精神層面的文化包涵的內(nèi)容依然很多,宗教、道德、藝術(shù)、哲學等,都在其中。我們不妨采取排除法,至少宗教、道德、藝術(shù)不屬于國學的范圍。因此可以得一結(jié)論,即中國傳統(tǒng)社會的兩大宗教佛教和道教,雖然是中國文化的重要構(gòu)成,卻不能認為是國學的部件。也就是說,需要把“學”和“教”區(qū)別開來。宗教在一個民族的文化系統(tǒng)中所占的地位,人所能知。一個民族可以沒有發(fā)達的哲學,卻不可以沒有宗教和信仰。
正因為如此,研究者在概括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特點時,常常以儒釋道“三教”作為顯例。不過這里產(chǎn)生一個問題,即儒家是不是宗教?我本人的看法是否定的。恰好我在研究陳寅恪對儒釋道的“判教”態(tài)度時,發(fā)現(xiàn)寅老在《陶淵明之思想與清談之關(guān)系》一文中,明確地寫道:“中國自來號稱儒釋道三教,其實儒家非真正之宗教,決不能與釋道二家并論。”(《金明館叢稿初編》,頁219)其態(tài)度斷然而決絕。站在“判教”的立場,陳寅恪不能容忍把儒家和釋、道二家同以宗教視之。但作為文化的歷史敘述,“三教”之說,仍然是真實的存在。那么儒家何以有時也以“教”稱?主要在于儒家雖然不是真正的宗教,但重視“教化”卻是儒家貫徹始終的信條。“儒教”一詞,實來源于儒家的“重教”。然而“教化”的“教”,教育的“教”,“重教”的“教”,易言之,《論語》“子以四教”的“教”、“有教無類”的“教”,和宗教的“教”名言雖一,義理內(nèi)涵則完全不同。
茲有一歷史事例可補正拙說。這就是1913年,康有為、陳煥章等曾在上海發(fā)起成立“孔教會”,尊孔子為“教主”,同年9月27日(農(nóng)歷八月二十七孔子誕日)聚會曲阜,祭祝大成節(jié),12月12日向袁世凱“大總統(tǒng)”寄報“孔教會公呈”,并“準予立案”。如果歷史上的儒家一向是宗教,何必到民國以后才有此大倡孔教之舉?此一事例反証儒家不是真正的宗教。而同年12月9日,章太炎被袁世凱軟禁京城期間,開辦“國學講習所”,特于講所之墻壁張貼通告曰:“本會專以開通智識、倡大國性為宗,與宗教絕對不能相混。其已入孔教會而後愿入本會者,須先脫離孔教會,庶免熏蕕雜糅之病。”此亦可見“學”與“教”的性質(zhì)上的分庭而不能混而為一。
進而言之,儒釋道三家各自都存在“學”與“教”的關(guān)系問題。儒家其作為“學”的義理內(nèi)涵,就是通常所謂儒學,原發(fā)自先秦,整合變異于兩漢,集大成于宋代。儒家的“教”的作用,則主要見之于以家庭為本位的社會結(jié)構(gòu)之中,特別是歷代公私所立之各級學校,其所施教,即為儒家之教。因此儒家本身的“學”與“教”是統(tǒng)一的,只是如視儒家為宗教,則儒學和“儒教”便不能統(tǒng)一了。而佛教作為信仰的對象的宗教,自有其獨立的組織設施和場所,有固定的信眾,有自己的戒律清規(guī),是一單獨的王國。至于佛教的義理,通稱為義學和禪學,也可以稱做佛教哲學,簡稱佛學,蘊致高深幽渺,學者研求尚且難入,普通信眾應可信而無與。道教是中國的本土宗教,其為“教”,組織、設施、活動,自成一規(guī)定之體,雖不及佛教嚴密,徒眾的信仰主要通過禳災祈?;蜍掊h丹鉛的方式來呈現(xiàn),而其作為“學”之義理,則又與“借來”的“教主”老子的思想二而為一,然而道家和道教又不宜混為一談。
我引來這些“理”與“故”,意在說明儒釋道三家固然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思想基干,卻并非都屬于國學的范圍。若以國學稱之,則此種學說必須是本國所創(chuàng)生固有。因此佛學能不能全部都納入“國學”的范圍,似尚存疑問。佛教是外來宗教,其學說之義理,至少大乘唯識之學的義理,應不在國學的范圍之內(nèi)。職是之故,陳寅恪在探討外來學說能否發(fā)生“重大久遠之影響者”,特以玄奘唯識之學為例。還可以換位到當下思考此一問題,如果今天之國學熱,假如變成了佛學熱,恐怕也不是國學提倡者所預期。所以馬一浮先生不滿意國學是固有學術(shù)的說法,認為這種主張“所含之義亦太覺廣泛籠統(tǒng),使人聞之,不知所指為何種學術(shù)”(《泰和會語》)。換言之如果等同國學為固有學術(shù),則儒乎?佛乎?道乎?將國學等同于任何一種單一的學術(shù)思想,則無論是指佛學或儒學或老莊之學,都不能滿足國學之根本取義。說開來只有馬一浮先生提出的國學即“六藝之學”的定義,于學理于學術(shù)流變過程均若荷苻契。
國學的詮釋其實還有一個避免學問義理的俗世化的問題,這在今天亦值得引起我們的注意。我所以特別強調(diào),要把國學和傳統(tǒng)文化區(qū)別開來,把“學”與“教”區(qū)別開來,其初意即有鑒于此?,F(xiàn)在什么都成為“國學”了,連古代的所謂“胎教”,也被認為是“國學”的一個范例。奧運開幕式國內(nèi)外均獲好評,當然也有學人認為不足之處也不是沒有,本來還可以更好。但無論說好抑或說好的還不夠,在定性為一次超大型的文化藝術(shù)的盛裝表演這點上,應該無有疑義??墒?,卻有人寫文章稱贊開幕式是“一席國學盛宴”。茍如是,則音樂、舞蹈、書法、繪畫、雕刻、戲劇、雜技、武術(shù),無一不可以成為國學。這在學理上是不通的,因為這樣便混淆了學與藝、道與器、形上之學和形下之學的分別,無異于置國學于沙塵瀚海,結(jié)果是淹沒乃至消解了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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