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正于濟南召開的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司法和諧”理念,并要求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努力創(chuàng)建和諧的訴訟秩序,著力維護和諧的司法環(huán)境。
“無論是公正高效權威的民事審判制度,還是司法為民、司法民主、司法公開的各項措施,均需要在和諧的訴訟秩序下運行,需要和諧的司法環(huán)境提供保障。”肖揚說,“民事訴訟應當是和諧的、有利于糾紛及時了結的訴訟,不應當是相互頂牛的、沒完沒了的訴訟。” 肖揚表示,在當今民事訴訟領域,過于強調職權主義訴訟模式不僅使法官不堪重負,而且影響審判機關的中立形象,而過于強調當事人主義訴訟模式,也容易出現(xiàn)訴訟遲延和訴訟成本增加以至實體不公等缺陷。在我國努力構建和諧社會的新的戰(zhàn)略目標下,民事訴訟朝著和諧的訴訟模式邁進,大力倡導和諧司法,無疑將成為新時期民事審判的重要特征。 “堅持司法和諧,必須注重創(chuàng)建和諧的訴訟秩序。”肖揚說。他還進一步向全國各級人民法院提出具體要求: 要明確各個訴訟主體的訴訟權利與義務,協(xié)同推進訴訟的進程。要積極創(chuàng)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與法院之間的和諧關系,切合實際地采取各項措施,推動形成當事人及其代理人與法院之間和諧的訴訟氛圍。 要研究倡導當事人之間的誠信訴訟與文明訴訟,使訴訟及時順利完成成為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共同責任。既要接受人民檢察院的依法監(jiān)督,又要積極推動人民法院與人民檢察院之間關系的協(xié)調,保證審判權與檢察權相互協(xié)調運行,共同實現(xiàn)最大限度的司法公正。 要注意協(xié)調人民法院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切實做到立案、審判、執(zhí)行、審監(jiān)各個環(huán)節(jié)之間、民事與刑事和行政審判部門之間,能夠既分工又合作,既制約又配合,相互協(xié)調、相互促進,共享和諧。 要注意上下級法院之間的銜接與協(xié)調,充分發(fā)揮不同審級法院的功能作用,避免互相推諉或矛盾上交,切實把民事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要妥善處理民事訴訟與仲裁、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等之間的銜接關系,形成和諧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此外,肖揚還表示:“要努力實現(xiàn)人民法院與權力監(jiān)督機關和新聞媒體等社會監(jiān)督渠道之間的關系協(xié)調,在盡可能審判透明和依法接受監(jiān)督的基礎上,維護正常的訴訟秩序。” 肖揚談新時期民事審判工作指導原則: “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明確新時期民事審判工作的指導原則和基本要求,牢固樹立符合民事司法規(guī)律、適應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民事司法理念,著力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民事審判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近日在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提出新時期民事審判工作的八項指導原則。 最高法院:六類案件須“重點調解” 加大司法調解力度審結民事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結事了,是在新時期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利益協(xié)調機制的重大舉措。最高人民法院5日明確:六類案件須“重點調解”。 這六類案件是:涉及群體利益,需要政府和相關部門配合的案件;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集團訴訟案件;案情復雜,當事人之間情緒嚴重對立,且雙方都形不成證據優(yōu)勢的案件;相關法律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或規(guī)定不明確,在適用法律方面有一定困難的案件;敏感性強、社會關注程度大的案件;申訴復查案件和再審案件。 最高法院十項措施回應百姓訴訟困難吁求 如何打官司、能否打得起官司、可否打贏官司、打贏了官司能否及時執(zhí)行?這些都是老百姓強烈希望得到司法回應的問題。 在近日召開的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作出誠懇回應:各級人民法院要切實改進司法作風,切實采取便民訴訟措施,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訴訟困難。 (一)要結合實際地做好訴訟指導工作,普遍為當事人免費提供訴訟指南,并盡可能地運用多媒體和信息技術傳播訴訟知識。 (二)是要建立便捷立案的工作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置立案大廳,人民法庭可以直接立案,為當事人遞交訴狀、交納訴訟費等提供方便,盡可能實行一站式服務。 (三)是要全面向當事人告知其訴訟權利與義務,將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貫穿落實于訴訟全過程,對當事人就告知的訴訟權利義務提出的疑問,要耐心細致做出解答。 (四)是要充分關注困難群體的司法需求,對農民工、下崗職工、孤寡老人、殘疾人等訴訟群體,積極采取緩、減、免交訴訟費的司法救助措施,并盡可能地幫助他們尋求律師等多方面的法律援助。 (五)是要盡可能實現(xiàn)案件的繁簡分流,繼續(xù)擴大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范圍,進一步探索小額標的爭議案件的速裁工作機制,一定要避免案件因承辦法官或內部討論、審核、送達等環(huán)節(jié)造成的人為拖延,甚至是久拖不結。 (六)是要及時回應當事人對訴訟進程了解的愿望,在不涉及審判秘密的前提下,充分告知當事人訴訟的進程,進一步增強訴訟的透明度。 (七)是要全面實施好訴訟風險告知制度,使當事人預先對訴訟的成敗有其自己的把握。 (八)是要積極推行以案釋法、判后答疑制度,對于那些就判決理由及認定事實等產生疑問的當事人,承辦法官要主動解答,使當事人對官司輸贏形成正確的法律上的判斷。 (九)是要暢通申訴渠道,有效解決當事人申訴難問題,防止對當事人的申訴上訪互相推諉現(xiàn)象的發(fā)生,對符合條件且屬于本法院應當管轄的申訴案件,要及時受理,不允許將申訴矛盾上移甚至是擴散到社會。 (十)是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緩解“執(zhí)行難”問題,確保能夠實現(xiàn)的勝訴權益及時完全地執(zhí)行到位。 肖揚提出新時期民事審判工作的八項指導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近日在濟南舉行的第七次全國民事審判工作會議上,提出新時期民事審判工作的八項指導原則。 ——堅持司法公正:排斥不當干擾,防止枉法裁判。肖揚指出,嚴格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獨立地對案件進行審理和裁判,排斥一切不當干擾,堅決防止枉法裁判,是司法公正的前提與基礎。他說,堅持司法公正,必須做到平等保護;要在程序公正的基礎上,追求最大限度的實體公正。 ——堅持司法效率:堅決杜絕人為因素拖延。肖揚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建立科學高效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確保案件能夠在審限內審結,堅決杜絕人為因素的拖延。 ——維護司法權威:堅持司法的終局裁判。肖揚表示,當前,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可以無限申訴、無限抗訴、無限再審的現(xiàn)象,已嚴重損害了既判力規(guī)則,違背了訴訟終局原則,對司法權威產生較大沖擊。 ——堅持司法為民:法官心中必須裝有人民。肖揚說,堅持司法為民,認真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xiàn)實的訴訟問題,是當前民事審判工作迫在眉睫的任務。要積極創(chuàng)造便民訴訟的條件,不斷改進便民訴訟的各項工作機制,有效暢通人民群眾訴求表達機制,努力打造便民訴訟的寬松環(huán)境。 ——堅持司法民主:必須維護當事人的訴權。肖揚指出,各級人民法院要從尊重和保障人權的高度,正確對待當事人的起訴,除非確實不屬于人民法院主管,或者由政府等相關部門處理更有利于矛盾糾紛的解決,都要切實保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裁判的權利。 ——堅持司法公開: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肖揚指出,進一步增強審判透明度,切實充分地做到審判公開,才能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才有可能讓我們的司法真正地取信于民。 ——堅持司法和諧:創(chuàng)建和諧訴訟秩序。肖揚說,各級人民法院要按照方便群眾訴訟、方便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高效行使審判權的原則,努力創(chuàng)建和諧的訴訟秩序,著力維護和諧的司法環(huán)境。 ——堅持司法統(tǒng)一: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肖揚強調,自由裁量權不是法官裁判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而是行使裁量權的法官不受權力、利益、人情、偏見等因素干擾的“自由”,是按照裁判規(guī)則獨立公正裁判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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